1.160 巧不如拙

总,不一而足。

  待与《蓟法》毫无违背,方可申请编户。

  看似繁琐,刀刀割肉。然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取舍有道也。

  更有甚者,蓟国吏治健全。只需入市楼,填报编户申请。

  以上种种,皆由市吏代为操办。只需坐享其成,无需亲力亲为。尤其所囤田宅,皆市价卖出。所得蓟钞,如数存入账户。各项收支,一目了然。

  何其便利。

  先前河北豪强,多行观望。待左右皆有编户,入籍后坐享暴利。远非种田可比。

  于是,一传十,十传百。渐成蜂拥之势。

上一页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