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三章 血战(四)

正军出寨从帅輦前过去时,士卒的精气神都为之一振。

  随即的辅兵和民夫们,更是如此。

  因为无论如何,他郑凡,都是这支大军的主心骨,吉祥物,听起来似乎有点“玩物”的意思,但那是另一个时空现代演变出来的,在当下这个时代里,一军主将,就是全军上下的魂。

  公孙志率军来了,其下马后,领着一众亲卫,主动来到帅輦前,直接单膝跪下。

  其身后数百亲卫,也一齐跪下。

  “末将,参见伯爷,伯爷福康!”

  站在帅輦上的郑伯爷左手把着刀,右手虚抬,道:

  “公孙将军请起。”

  “谢伯爷!”

  公孙志站起身,其身后亲卫也都站起身,唯独一个靠着公孙志也是身着甲胄,但看起来也不过是十岁出头的少年没有起身,依旧跪着。

  其实,郑伯爷先前就注意到他了,无他,这个身材在一众如狼似虎的亲卫堆里,实在是过于显眼。

  公孙志指了指还跪在地上的少年,道:

  “伯爷,这是犬子,公孙寁。”

  “公孙寁,见过平野伯爷,平野伯爷福康。”

  说完,小小年纪的他又磕了三个头。

  这个意味,就不同了。

  已经脱离了上下级的见礼,同时,也脱离了一般叔伯辈分的见礼。

  公孙寁,原名李寁。

  镇北侯府镇北侯之下七大总兵,有六个,是镇北侯的义子,全都姓李,包括李富胜也是这般。

  李富胜,原本姓郭的。

  这种义子制度,在燕国影响极为深远和普遍,尤其是在军中。

  但类似李富胜,他的孩子,是可以姓回郭的,因为军中的义子,他也就是起个军中一家亲的态度和意思。

  但李豹不同,李豹是孤儿出身,他压根就没有自己的姓,所以,他的姓,就是李。

  而公孙志,原本就是其义子,改姓了李志,随后又招纳为婿,所以,公孙志的儿子,原名就是李寁。

  公孙志之所以最后选择和李豹之子分道扬镳,带着本部人马分出来,想让自己改回公孙姓是小,想让自己儿子改回姓氏是大。

  “伯爷,我是个粗人,自认为教不好孩子,我娃儿脑子可以的,我也怕留在我身边被我给耽搁了,所以,请伯爷受累,帮我调教。

  公孙志在这里,给伯爷磕头了!”

  说完,

  公孙志再度跪伏下来,连磕三个头。

  这其实,就是托孤的意思了。

  自古以来,托孤,都是大事,因为你得求人家帮你的血脉进行延续,你欠人家的,是天大的恩德,三个响头,理所应当。

  野人王曾对郑伯爷说过,因为郑伯爷只习惯于朝上看,所以感觉那些蝇营狗苟的事儿,很少。

  这是因为郑伯爷上头,真正能入郑伯爷法眼的,也就南北二侯加燕皇等少数几个人。

  任何地方,人少,他自然就清静。

  但若是往下看,看着自己身下的盘根错节,就如同像是看蚂蚁在泥土里打洞一样,密密麻麻,九转十八弯,别有洞天。

  公孙志托孤,并不是因为他今日要率兵去冲城。

  事实上,以公孙志的武力,再加上他身边必然会拼死保护他的亲卫,除非运气特别差或者打死都不退下来,否则,想战死在今日,也挺难的。

  他托孤,其实也是给质子。

  一如那些小国会主动地将国内的世子送入四大国国都一样,就是让他们为人质。

  这也是表明了一个态度,就是我跟你混了,我儿子就留你身边了!

  郑伯爷帮靖南王养儿子,自此之后,郑伯爷就被世人看成坐在靖南王这条船上的人,是怎么洗都洗不干净了。

  公孙志此举,也是一样。

  托孤之谊,无论是他这个当爹的,还是其身边的这个少年公孙寁,都不是说断就能断的。

  外加公孙志本就分离出了李豹一脉,本就名声不好,若是再脱离平野伯一脉,无论是官场还是军队里,都很难再混下去了。

  这时,

  宫望也领着亲卫过来,恰好看见了这一幕。

  其实,这时候,谁都清楚,他们俩,包括他们的部下,以后都是靠平野伯这个山头了。

  一个山头下,总共三路兵马。

  平野伯自己的那一路,自然不需多说,但这谁是第二路,就很有讲究了,这牵扯到伐楚胜利后的利益分配。

  公孙志这一招托孤,落入宫望以及其身边的一众副将眼里,就是很直白地争宠了。

  是,

  你公孙志昨儿个是请战要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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