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 道友留步

  用大势压人,消磨掉郑克臧的气运,等到他位面之子的光环彻底没了,就是最强掌门系统被龙骑士系统吞噬的时候。

  沈光就像是等待果实成熟的老农民,静候佳音就是了。

  静极思动的沈光,有时候会连续几天,坐着三体船在海面泛舟。

  因为这时候的呆湾,被开发的地方实在还是太少,后世的那几个有名的城市,现在都连影子还没有呢,总不可能真的跑到阿里山和原住民小姐姐在日月潭嬉戏吧?

  要不,去咱大清看看?

  真男人,说走就走!

  沈光穿越这么多次,还没有见识过咱大清的风光呢。

  郑明势力还都是大明的打扮,并没有剃发易服,而沈光也不并打算因为旅游,给自己改成金钱鼠尾巴。

  后世很多影视剧里面,咱大清的阿哥、少爷们,发际线绵密,除了脑袋后面一根大辫子,和现代男子的发型都差不多……

  其实这可是天大的冤枉,咱大清的阿哥们,脑门上必然是光光哒,只有后脑勺一块小小的地方有头发,拖着根长长的辫子,那样子是要多丑就有多丑。

  不过这不是剧组里美工老师的锅,毕竟这副鬼样子,如何能够圈粉,如何可以吸引收视率?

  于是大家眼睛一闭,就这么整吧!

  沈光手拿拂尘,身披道袍,肯定不能是纯阳派那骚气的蓝白道袍,全天下道士就没有这款衣服,而且托现在郑明势力大涨的福,胡建这边纯阳弟子也不少,咱大清肯定有人认识这身衣服。

  这样就不会有人来和沈光说什么“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了,他是来旅游的,又不是来京城开无双的……也许吧……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

  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

  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对于所谓“康乾盛世”时期的京城,沈光确实是充满了好奇,他先是去鼎鼎大名的天桥,找到一家茶馆,叫了碗茶,点了些小吃,听着周围热闹的京腔,感到非常有趣。

  果然,茶馆都是有说书先生的。

  “各位老少爷们,今天,我来给大家讲一讲,纯阳掌门郑克塽,说起这郑克塽,他是郑孽的孙子,呆湾逆党的头目。话说这郑克塽,身高八尺,腰围八尺,善使一对丧门刀。当日他兄弟二人火拼,郑克塽凶威滔天……”

  “郑克塽大杀特杀,直杀得逆党们血流成河,杀得他兄长跪地求饶……然后他就霸占了嫂嫂陈氏,每日在府里白.日宣.淫,说起这陈氏,果真有倾国倾城之貌,江湖传闻,他兄弟二人反目成仇,除了争权夺势,这个女子也是重要原因……”

  我忒嚒!

  二营长,你他娘的意大利炮呢?

  劳资的“事迹”已经被说书人,也就是东方的吟游诗人们广为传唱啦?

  神马嫂子,吃饺子……

  我不是!

  我没有!

  不是我!

  你们怎么可以凭空污人清白??!!

  沈光简直了,咱大清竟然对我实行了舆论战?

  说来也巧,旁边桌上,传来清脆的声音,虽然压低了嗓门,却逃不过沈光敏锐地听觉。

  “四爷,这不是人家编的段子,我只是让他们教说书先生编排郑孽,那里有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两个男人坐在一起,难道其中一个是兔儿爷?

  等等……卧槽!

  那不是吴四爷还有杨小狐大蜜蜜同学咩?

  也不对吖!

  托某任前女友的福,沈光还是记得,杨小狐的《宫》里面,男役可不是龙叔,这是……混搭了?

  吴四爷,康熙的四儿子,后来的雍正帝嘛,龙叔还是挺帅的,坐在那里温文尔雅,“别急,我还不知道你,这都是手下那起子混账,把你的点子有添油加醋了。不过你也不要怪他们,市井之间,这种调调是黔首百姓们最喜欢,也是不得不为。算了,今天已经尽兴,不听了,免得唐突了佳人。”

  他拉着晴川的小手,两个人亲密地走出茶馆。

  长着杨小狐脸的晴川低头娇羞不已,四爷难得的温柔让她很是沉醉。

  两个人都没有发现,茶馆里众多茶馆都是暗暗撇嘴,摇头不已。

  更有几人叹道:“世风日下啊,现在玩兔儿爷都玩到天桥下来了?”

  正在走出大门的两人闻言一顿,不禁加快了脚步,有点狼狈地离开。

  总不能转回去跟这些茶客们说,“我洛晴川是铁骨铮铮的妹纸!”那更加成了笑话了。

  沈光没有笑。

  他眼神冰冷,这些制杖清穿女!

  而且竟敢拿我“郑克塽”的名头来洗刷,借以讨好那些阿哥?

  很好,女人,你已经成功地引起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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