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爱的故事

和他们串通起来敲诈分肥。这些小贩多次跑到我家哭诉,我只能劝他们改业,安慰一番后劝走他们。因为无人向查牌差役讨个说法,这些差役的胆子也就越来越大。

  李榕写道,昨天听说街坊的一个酒馆,查牌差役径直闯了进去,把酒壶收走,还用酒壶敲打着酒馆老板说:县长大人下令禁酒,天旱缺粮,不许用粮食煮酒熬糖。说完转身就走。今日我们这里所有与酒业有关的老板都来到我家,向我打听煮酒到底犯的是什么法,说这关系到我辈的家业资本,怎么能说禁就禁?我还听他们说,查牌差役已经在乡下敲诈了某酒馆很多钱了。

  后边还有很多话,最后一句话是:天下衙门如此,又怎么能怨恨洪秀全呢!(注9)细品上述两个故事,毛渠系统中体现出来的实力格局,属于加害能力相差悬殊的捕鱼格局或抽水格局,而不是利益交换格局。这与刘瑾是一样的。我不能给你什么甜头,但我可以让你尝尝苦头。我成事不足,但我败事有余。你不想被害得倾家荡产,就要掏钱。差役和刘瑾一样想害谁就害谁,被害一方完全是任人宰割的鱼肉,只能找乡绅哭诉一番。按照李榕的说法,由于被害者不敢和差役们对抗,差役的胆子便越来越大。但是替那些小商贩和小老板想一想,究竟是对抗合算还是屈从合算呢?只要不封商店,只要差役的敲诈策略是分步骤进行的——先卖鼠药,再卖盒子,再收罚款,一笔钱分成三次敲,每一次敲诈的数目都让对方不值得翻脸拼命,那么,个体小商贩还是屈从合算。如果小商贩胆敢拼命,“妨碍公务”,差役们更有机会敲诈一笔,小商贩更不合算。

  不过也可能有另外一种计算方式。假如李榕这位乡绅答应小商贩和小老板们的请求,专门替他们打抱不平,成立一个商会之类的自我保护组织,按期收一笔会员费,乡绅本人在必要时可以直接找县太爷告状,县太爷处理不利时便联合别的协会提出罢免案,那么,基层的利害计算就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小商贩单兵作战的时候,每个人都不值得为了一笔小钱与官家冲突。如果有了商会,为了众人的一点点小钱便值得冲突甚至上访。从李榕的角度考虑,越显得自己有用,越有理由多收会员费。从会员的角度考虑,养活李榕一人比养活一堆差役便宜多了,而且交过会员费后,只要找李榕一说,李榕就去找县太爷,差役的顶头上司就心慌了,就要处分人了,这该有多么省事,多么牛气?据说民主不能当饭吃,据此判断则不然。商会之类的聚集民间实力的制度,可以保护小商贩安心干活挣钱吃饭,让那些搞米面加工的小老板有动力去生产更多的大米白面,让那些在酒馆打工的人保住饭碗,不至于失业。在这个意义上,民主权利是可以换算成大米白面的,而且价值不菲。

  当然,扯这么远已经属于畅想了。李榕的时代是官员们替民做主的时代,民众要自己做主,官吏们当然要坚守阵地;民众想加大压力逼官吏退让,官吏们岂能向压力低头。如此一来二去,难免就有点“聚众闹事”的味道,更准确地说,是“聚众抗粮”,“聚众罢市”。《大清律》规定:“抗粮聚众,或罢考、罢市至四五十人,为首者斩立决,从者绞监候,被胁同行者各杖一百。”假如不罢市,不抗粮,单找县太爷讨个说法呢?那也很危险:“如哄堂塞署,逞凶殴官,为首斩枭示,同谋斩立决,从犯绞监候。”(注10)

  总之,在潜流的发源之处,官吏衙役们拥有重重保护之下的合法伤害老百姓的权力,至少是低成本、低风险伤害老百姓的权力,平民百姓几乎没有任何合算的反制手段。说到现在,我仍没有直接回答刘瑾时代的小抽水机们是如何补充各级官库的亏空的,因为我没有找到那两年的资料。我手头倒有一份明朝洪武年间官员如何填补亏空的资料,洪武年间的官场是整个明朝最谨慎廉洁的,用这块比较干净的积木填补这处空白,可以避免夸大阴暗面之嫌。

  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发现户部侍郎(近似财政部副部长)郭桓与各地官员串通贪污作弊。譬如某地应当上缴中央400万石粮食,只要贿赂郭桓50万两银子,就可以少缴一半,地方官员私下分赃。朱元璋顺藤摸瓜,追根寻源,杀人成千上万。据朱元璋计算,郭桓案造成的损失,价值2400万石精粮,应当追讨的数目为700万石。(注11)于是朱元璋派人去各地追赃。此时此刻,各地官员的处境与刘瑾派人下去严查官库时的处境是一样的,为了自己的身家性命,他们必须填补仓库的亏空。

  朱元璋描述了当时各地官员的对策。例如大名府开州州判刘汝霖,明明知道本州官吏罗从礼手中寄存有一万七千贯赃款,却发了一个通知,向乡下农民收费。他发的通知说,如果百姓不以朝廷的追赃工作为重,抗拒交纳,就要关押起来严肃处理。朱元璋说,许多地方官员借此机会在全县范围内科敛百姓,等于加征了一道税。收税的总额之中,大约上缴百分之一就足以补偿赃款,其余部分便落入自己的腰包。原来收藏的赃款自然还是自己的。(注12)

  朱元璋说的是巧立名目乱收费的情况,是抽水机加速运转时的情况。借用朱元璋的描述,我们再看一眼潜流最稳定的主要源泉是如何涌流的。这是没有额外抽水时的状态,是每年交皇粮时的模样。刘瑾死了也好,活着也好,对这种状态都没有多少影响,在两千年的帝国历史上,我们随时可以找到相似的描述。

  朱元璋写道:在浙江西部,府、州、县的官吏们像“虎狼”一样科敛老百姓。譬如折收秋粮,府州县官不收粮食,要百姓折钞票交纳,每石米折钞二贯(引者注:即二千文,而市场价格不过五百文),他们巧立名色,另外索取“水脚钱”一百文,“车脚钱”三百文,“口食钱”一百文。管仓库的衙役又要“辨验钱”一百文,“蒲篓钱”一百文,“竹篓钱”一百文,沿江“神佛钱”一百文。(注13)根据朱元璋提供的数字,我们可以算出,正额二千文,竟有额外索取九百文,多收了45%。如果从根本上算起,每石米的价值不过五百文,官吏们竟然收二千九百文,多收了5.8倍。

&e

上一页目录+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