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爱的故事

评价中,秦帝国一统天下是一件大好事。(注15)司马迁说,秦帝国为天下提供了秩序,制止了战争,元元之民得以安定生活,获得了当时天下的拥护。忽必烈也有同样的功能。他打通了亚欧大陆的贸易通道,维护了秩序,平息了战争。秦帝国和元帝国都曾逼反百姓,但那是在修建长城的时候,在治理黄河的时候。长城和黄河毕竟关系到公共福利,而刘瑾的钱根本不会往公共福利上投。据我所见,刘瑾的开支至少有一部分变成了家奴的收入,庞大的家奴队伍又狐假虎威,到处敲诈勒索,也就是说,刘瑾的开支制造出来更多的小刘瑾,更多的掠夺者,而不是阻止掠夺的设施。

  我好像把刘瑾说得一无是处了。这有点不公平。从爱国主义的角度看,刘瑾并没有把家产转移到国外,他甚至从日本使臣那里敲了一万两银子的贿赂,如此说来,刘太监也可以算爱国人士。不过,他对边防和国力的破坏又远远不止几万两银子。另外,从当时人的角度看,毕竟刘瑾为手工艺匠人提供了一些就业机会,也创造了更多的家丁和狗腿子的就业岗位,不过,他剥夺的就业机会却多得多。从后代的角度看,某些精美文物的制造和保留也要托刘瑾之流的福,不过,没有刘瑾,我们的祖先可能要少经历许多战争,少被人家掠夺多次,有机会创造并保留更多的文物。刘瑾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小成绩还是有的,整体上却得不偿失。

  但刘瑾还是留下了一项确定无疑的功绩,思想建设方面的功绩,这是几乎与刘瑾同时的教皇亚历山大六世(alexandervi,1431-1503)启发我想到的。这位教皇排在千年最富的第16位,据说是历史上最腐败的教皇。他的腐败和放荡激起了宗教改革运动——再虔诚的信徒也无法继续相信这家伙可以代表上帝,于是就转向自己的内心寻找上帝。刘瑾也逼出了儒家最后一个高峰,逼出了心学大师王阳明的成就。在刘瑾“杖责”为大学士刘健说情的众御史的时候,王阳明是国防部的一个处长(兵部主事)。王阳明跳出来为众御史说情,说杖责御史将导致信息闭塞,不利于皇帝全面了解情况,不合圣贤的教导和祖先的规定等等,说得堂堂正正,无法辩驳。刘瑾根本就不辩驳,下令打了王阳明四十廷杖,又在监狱里关了数月,然后撤消干部身份,贬为贵州龙场驿丞,当了偏远地区的小邮局兼招待所的职工头头。

  王阳明在逆境之中反思自己的作为,追问自己到底要什么,寻找支撑正义行为的精神力量。最后他发现那力量无须依赖外人的奖罚,因为它不在身外,而在自己的心灵深处,名曰“良知”。“良知”被后世的哲学家们骂作主观唯心主义。我读不明白这些唯心唯物的宏论,只见那些认识的字句在眼前飘过,却一句也不能落入心里。但我却可以从心底理解王阳明。他在恶人得势、好人倒霉的处境中苦思苦想,以决定未来如何生活,要不要继续自找倒霉。换了我也会苦想,却未必能想出他那些简洁有力、合乎圣贤之道的观点。我不能完全接受他的观点,但我替王阳明高兴,他找到了一种善行的基础,找到了对抗“钦定真理代表”的力量,因而获得了许多精神上的自由和解放。

  总之,上述比较表明,刘瑾潜流的潜作用几乎是各种历史选择中最糟糕的一种,破坏性大于建设性,简直就是死路一条。我们祖先创造出来的大笔财富居然流往这个方向,我们的悠久文明居然如此恶果累累,身为后代,不能不叹息再三。

  好在还有希望。法国和中国一样也出产刘瑾式的人物,但是法国在英国邻居的挑战下洗心革面,继而脱胎换骨,八九十年后初得正果。法国走得通,中国更大更集权走得自然要慢一些,最终却也应该能走通。从戊戌变法开始洗心革面,中国一路血雨腥风地走到现在,已经一百多年了。

  注:

  12001年5月13日1文章的作者是rachelemmasilverman,文章的标题是“过去一千年中最富的50人”,发表时间是1999年1月11日。

  2明朝的一石白米为94.4公斤,如今的零售价至少是两元人民币/公斤,按此折算,一两银子价值人民币377.6元。

  3转引自孙翊刚编《中国财政史》

  4日期考证见明通鉴卷四十二,纪四十二,正德二年。《明史·蒋钦列传》中记录时间不详。

  5整个故事见《明史·宦官列传》

  6《明史·蒋钦列传》

  7《明史·宦官列传》卷304

  8转引自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下,p370

  9转引自《清代四川财政史料》上,p574

  10转引自张晋藩:《中国法制史》,第457页,群众出版社,1995年。

  11朱元璋:《大诰》第二十三,第四十九

  12《大诰续编,追赃科敛第三十六》,全明文p643

  13《大诰·折粮科敛第四十一》

  14《继世纪闻》卷三

  15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说:“秦并海内,兼诸侯,南面称帝,以养四海,天下之士斐然乡风,若是者何也?曰:近古之无王者久矣。周室卑微,五霸既殁,令不行于天下,是以诸侯力政,强侵弱,众暴寡,兵革不休,士民罢敝。今秦南面而王天下,是上有天子也。既元元之民冀得安其性命,莫不虚心而仰上。”以养四海,天下之士斐

上一页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