逞骄 第4节
苏雪至露出微笑。“娘,我不勉强。”叶云锦看了她一眼,点了点头,掉头走了出去。苏雪至从前求学时,也交往过一个男友,但是最后,对方离开了她。他说很爱她,但她自私冷漠,就是回避型人格,有病,和她交往太累,他没法坚持。他建议她开始下一段感情前,先去看看心理医生,免得再祸害人。那个时候,苏雪至才知道自己有病,情感障碍。难怪选了那个职业,果然非常适合她,用不着和活人打交道。感情没了,她也不觉得难过,愈发证明了这一点。现在苏雪至就觉得自己又面临着这样的境况。苏家女主人叶云锦那“强势”“不近人情”的外壳,似乎因为半个月前的那一场意外,迅速崩裂。苏雪至其实完全可以表现得比现在更富有人情味,这样大家都好。但她做不到,真的没法做到。不说她的前身会如何,就是她自己,也没法坦然接受和叶云锦“母女情深”。那感觉……太怪异了。就像现在这样,很可以了。苏雪至这样说服了自己。半夜了,想到就要开始在这个既陌生又似曾相识的新世界里的生活,说没有半分紧张,是不可能的。苏雪至在枕上翻来覆去,想东想西,怕明天没精神,就强迫自己睡觉。迷迷糊糊临睡前,忽然又想到了那个自己这趟奔着要去认的亲戚。汉渚烟桥。汉水边,烟桥起。什么样的人,才能配得上这样的名字?苏雪至觉得自己这颗乏味而无趣的脑袋,实在想不出来。她打了个哈欠,闭目睡了过去。第4章 (天亮了。几辆马车停在了苏...)天亮了。几辆马车停在了苏家门前,下人来来往往搬着箱子。红莲依依不舍,拉着苏雪至的手叮嘱个不停,看着好像就要眼泪汪汪了,忽然又破涕为笑:“咳,我这是干什么,你这趟出门是好事。下次回来了,记得给姨带点吃的。你红姨就好这一口。”那头,叶家父子也在屋里说着话。当老子的端架子,绷着脸让儿子继续好好念书,说:“我给你取名贤齐——”“知道知道,见贤思齐!我天天记在心里呢!”叶汝川话被抢了,一顿,“要不是为了你完成学业,雪至也不至于答应出远门。你姑妈和雪至是为了成全你。做人要讲良心,你不能辜负她们。”叶贤齐点头如捣蒜。完了,伸出手。叶汝川眼睛一瞪:“又要钱?上次发电报的时候,不是已经管我要了一笔?”叶贤齐赔笑:“不说我在东洋的开销了,那是处处用钱啊,我已经很省了!这一路送表妹去北边,至少也要一两个月,打尖,过卡,我当表哥的,总不能让表妹往外掏吧?”叶汝川一想也是。虽然和苏家不是外人,同行的苏忠也不会计较这些,但自己这边不能短了。来的时候,他身边正好带了几张银票,拿了出来递过去。叶贤齐接过,连声道谢。儿子小时候皮猴,雪至是女儿身的事,叶汝川自然不会告诉儿子,怕他嘴瓢了没把,没想到外甥女和儿子的关系好,十几岁的时候自己告诉了他,当时把儿子吓得哇哇叫。叶汝川知道后,告诫儿子事关重大,千万不能出去乱说。好在这一点上,儿子倒明白利害,一直没出什么岔子。这回外甥女是要出远门,毕竟和从前不大一样,儿子既同行,叶汝川自然也忘不了这个。又命他切记,对任何人都不可泄露,更忌多嘴,言多必失。叶贤齐满口答应:“爹你放心,我明白。这些多年,你看我有对哪个说过一嘴?”叶汝川想想也是。父子正说着话,叶云锦带着苏雪至来和腿脚不便的舅舅辞别。叶汝川对外甥女自然也少不了一番叮嘱。终于一切完毕,叶云锦将女儿送出去。“娘,您留步。”这么些天过去了,“娘”这个称呼,苏雪至终于叫得有些顺口了。叶云锦停了步,改而看向苏忠。苏忠立刻躬身:“夫人放心,都交给我。”叶云锦微微点头。苏雪至上了停在门口的马车,马车启动,见叶云锦带着红莲和吴妈等人站在门外的台阶上目送自己,红莲低头抹了抹眼睛,朝自己不停地挥着手里的小手绢儿,叶云锦一臂似想抬起来,动了动,又缓缓地放了回去。她略发虚,作没看见,恰和她同车的叶贤齐这时探身出去,冲叶云锦嚷了一句“姑妈放心有我在呢”,砰的一声关了车门,一切就都被挡在了外头。苏雪至暗松了口气。上路后,一切平顺,第二天的午后,一行人抵达了叙府府城。府城人烟阜盛,江边的大码头上,舟楫往来如梭,几条载满洋货的船只刚刚到达,次第靠埠,岸上,挑夫和苦力光着上身挥汗如雨,担着各种货物往来健步如飞。福全船记的掌柜已经早早亲自等在码头,见一行人到了,忙带着船夫前来迎接。叶家和苏家是福全船号的大主顾,运出去的货,一向都从福全走。这回要送少爷出去,虽然只几天,掌柜也不敢怠慢,派了一条最好的船,配了最有经验的船老大。苏忠和掌柜寒暄了一声,掌柜随即转向苏雪至和叶贤齐,恭恭敬敬地见礼,笑着一一喊哥儿好。叶贤齐忽然指着前方说:“咦,那不是郑大当家吗?他救了我爹,我得去谢谢他!”苏雪至循着表哥的指点望了过去。几十步外对面前方的另个埠头上,过来了几个人,周围的挑夫和船家纷纷上去,和中间的那人招呼,“大当家”“大当家”的声音不绝于耳,表情十分恭敬。那人身材精瘦,左边面颊一道疤痕,但因为皮肤黧黑,看着也不怎么显眼,年纪过了半百的样子,腰杆却依然很挺。前清亡了也几年了,但像这个年纪的,大多数人的脑后,至今都还拖着辫子不剪,想着说不定哪天,朝廷它就又回来了。这人却是一头短发,坚硬根根竖起,灰白色的两鬓,一身的劳作装束,乍一看,就和周围日头下的那些正争相向他恭敬问好的挑夫水手们并没什么两样。但是这个人的眼,却一下就令苏雪至感觉到了不同。距离不算近,苏雪至却似也能感觉到对方眼里的光——不是咄咄逼人的精光。那是一双仿佛丛林深处老猎人的眼,敛尽锋芒,却又深藏着威严。苏雪至知道这个人是谁。就是半个月前救过自己舅舅的那个“郑大当家”。她当然不可能对这个人有什么不满。就像表哥说的,感谢还来不及。但在她的心里,在看到这个人的一瞬间,竟突然涌出一种抗拒之感。虽然这种感觉一闪而过,但苏雪至还是有点顿悟。这感觉,应该来自于她的潜意识——原来的苏雪至,不喜欢这个“郑大当家”。对方的两道目光也转了过来,看到了她。苏雪至留意到,他似乎一顿,迟疑间,脚步缓了下来,没再过来了。苏忠抬头,望了眼天:“日头辣,少爷你先进舱,别晒到了。”苏雪至知道苏忠是想支走自己。她也无意让苏忠为难,就上了船,进舱后,斜斜靠着舱窗,看见苏忠带着叶贤齐朝前头那人快步走了过去。叶贤齐虽西派,但该有的礼节,大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