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 第70节

血肉。他却完全感觉不到疼痛或害怕。但是那枚耳钉只是安静地躺在丝绒底托上,毫不吝惜地从每个角度散射着缤纷的火彩。好像一枚甜美的休止符。丛烈的手指在耳钉上方停留了两秒,重新盖上盒子,带着莫名的不舍与虔诚,把它放了回去。他在家里总共也没耽搁一个小时,回医院的时候却发现傅晴已经来了。云集的病床被摇起来一点,两个人正在说笑。云集脸色还是不好,但是明显已经有些血色了。傅晴正在给他削苹果。一个红富士被她削得坑坑洼洼的,起头的那一块已经开始泛黄了。看见丛烈进来,傅晴好像还有些惊讶,“哟?丛老师今天不是有排练。”丛烈有点低气压,把手里的东西放下,“你别给他吃水果,他肠胃受不了。”“谁说我给他的了?我给我自己削的。”傅晴心想你还能比我疼云集吗,又刺了他一句,“我家里让我给云集带了燕窝和饭菜,丛老师忙的话就别来添乱了。”丛烈大致在支起的小桌板上一看,倒也都是好菜色,但哪个也没动一两口。“哎哎你干嘛啊!”傅晴看见丛烈把小桌板上的菜都推到一边去了,挥着水果刀,“云集没吃饭呢?他肠胃不好你就让他饿着啊?他心脏不舒服你知道不知道,能不能不添乱啊你!”病房里一热闹,云集心脏又有点难受。他压着胸口,低声说:“别吵。”“慢点儿,慢点儿。”旁边站着的丛烈立刻扶住他的后背,轻轻往下顺,“难受?”傅晴也不敢出声了,在旁边老老实实地砍苹果。丛烈又替他调了一下床的角度,给他腰后垫了个软枕,“好点儿吗?”云集靠着床,稍微舒服了一点,但还是头晕乏力,只是轻轻“嗯”了一声。傅晴实在也是不会照顾人,他指望不上。一会儿等丛烈走了,他可能还是得让傅晴去找个护工。看丛烈把输液瓶的流速调慢了一点,云集低声说:“别调,不然还要很久。”这话又刺得丛烈心里一疼,他忍了忍没忍住,“输那么快干什么呢?等会儿你还有事儿吗?”丛烈弯腰把盒子从地毯上捡起来。米黄色的小羊皮质地,用同色的绣线朴素地绣着一个张扬的花体:chung。那是“丛”作为姓氏的英文拼写。丛烈盯着那个小小的盒子,很轻地在那串字母上摩挲了一下。这很明显是一个礼物。只要他按下那个铜色的按扣,里面的东西就会展现在他眼前。厨房里突然传来压力锅释放的喷气声,“呲”的一声,很响。是米饭蒸好了。丛烈摩挲了一下那个已经被握得温热的小盒子,把它原封不动地放回了衣柜里。从包装上来看,那应该是给他的礼物,只是还没来得及送给他。丛烈又看了两眼那个小盒子,果断地把柜子门关上了。把饭菜装进保温盒里,丛烈又检查了一遍查小理的吃的和水,穿好衣服换好鞋,在门口站了几秒,门把手都要拧开了,手却停住了。他放下手里拿着的一大包东西,快速踩掉脚上的运动鞋,光着脚跑进云集的卧室,打开了那个米色的小方盒。里面是一枚耳钉。一枚单颗钻石的、闪闪发亮的耳钉。只是一眼,丛烈就非常笃定它属于过自己。并不是因为盒子上绣着他的姓氏,而是一种无根无源的确凿:这就是我的东西。但丛烈又无比地确定他是第一次见到这枚一看就价值不菲的钻石耳钉。甚至他心里还以为自己会有些淡淡的反感。钻石,耳饰。他的母亲就是为了一对亮晶晶的耳环,葬送了自己原本明媚的一生。但是他没有。他只感到想要,心绪汹涌着想要占有。他甚至仿佛感受到自己用耳钉后面尖锐的金属针直接刺穿了自己没有穿过洞的耳垂。金属和血液交融的感觉那么真实,就好像他一抬手,就能摸到被洞穿的血肉。他却完全感觉不到疼痛或害怕。但是那枚耳钉只是安静地躺在丝绒底托上,毫不吝惜地从每个角度散射着缤纷的火彩。好像一枚甜美的休止符。丛烈的手指在耳钉上方停留了两秒,重新盖上盒子,带着莫名的不舍与虔诚,把它放了回去。他在家里总共也没耽搁一个小时,回医院的时候却发现傅晴已经来了。云集的病床被摇起来一点,两个人正在说笑。云集脸色还是不好,但是明显已经有些血色了。傅晴正在给他削苹果。一个红富士被她削得坑坑洼洼的,起头的那一块已经开始泛黄了。看见丛烈进来,傅晴好像还有些惊讶,“哟?丛老师今天不是有排练。”丛烈有点低气压,把手里的东西放下,“你别给他吃水果,他肠胃受不了。”“谁说我给他的了?我给我自己削的。”傅晴心想你还能比我疼云集吗,又刺了他一句,“我家里让我给云集带了燕窝和饭菜,丛老师忙的话就别来添乱了。”丛烈大致在支起的小桌板上一看,倒也都是好菜色,但哪个也没动一两口。“哎哎你干嘛啊!”傅晴看见丛烈把小桌板上的菜都推到一边去了,挥着水果刀,“云集没吃饭呢?他肠胃不好你就让他饿着啊?他心脏不舒服你知道不知道,能不能不添乱啊你!”病房里一热闹,云集心脏又有点难受。他压着胸口,低声说:“别吵。”“慢点儿,慢点儿。”旁边站着的丛烈立刻扶住他的后背,轻轻往下顺,“难受?”傅晴也不敢出声了,在旁边老老实实地砍苹果。丛烈又替他调了一下床的角度,给他腰后垫了个软枕,“好点儿吗?”云集靠着床,稍微舒服了一点,但还是头晕乏力,只是轻轻“嗯”了一声。傅晴实在也是不会照顾人,他指望不上。一会儿等丛烈走了,他可能还是得让傅晴去找个护工。看丛烈把输液瓶的流速调慢了一点,云集低声说:“别调,不然还要很久。”这话又刺得丛烈心里一疼,他忍了忍没忍住,“输那么快干什么呢?等会儿你还有事儿吗?”丛烈弯腰把盒子从地毯上捡起来。米黄色的小羊皮质地,用同色的绣线朴素地绣着一个张扬的花体:chung。那是“丛”作为姓氏的英文拼写。丛烈盯着那个小小的盒子,很轻地在那串字母上摩挲了一下。这很明显是一个礼物。只要他按下那个铜色的按扣,里面的东西就会展现在他眼前。厨房里突然传来压力锅释放的喷气声,“呲”的一声,很响。是米饭蒸好了。丛烈摩挲了一下那个已经被握得温热的小盒子,把它原封不动地放回了衣柜里。从包装上来看,那应该是给他的礼物,只是还没来得及送给他。丛烈又看了两眼那个小盒子,果断地把柜子门关上了。把饭菜装进保温盒里,丛烈又检查了一遍查小理的吃的和水,穿好衣服换好鞋,在门口站了几秒,门把手都要拧开了,手却停住了。他放下手里拿着的一大包东西,快速踩掉脚上的运动鞋,光着脚跑进云集的卧室,打开了那个米色的小方盒。里面是一枚耳钉。一枚单颗钻石的、闪闪发亮的耳钉。只是一眼,丛烈就非常笃定它属于过自己。并不是因为盒子上绣着他的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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