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子太过寂寥,想找个伴而已。”裴清泓骨子里是非常传统的男人,叶氏和裴延和上辈子接受的教育都让他牢记要对妻子忠诚。在前世他是家中独子,父母的思想比他还要顽固传统的多,用拖字诀拖着不结婚是因为不想耽搁了人家好姑娘,不出柜是怕以后二老会接受不了崩溃。这一世他想娶了一是因为那些媒婆太烦,父母也催得紧,他需要个人来堵住媒婆的口。二是因为这一世岚国将男风视作风雅之事,父母永远不会把儿子是同性恋当成一种病,他也不是独子,会被逼迫非得找个女人娶妻生子。三是因为裴家已然站在风口浪尖上,他这个最成器的儿子娶个家世平平的男妻比娶那些家世显赫的大家贵女好太多。伴侣这个词在裴清泓心中是非常神圣的,而且夫妻之间难免有小摩擦,只要对方不做出太过分的事情,又不惹他厌烦,他是不可能会产生要换人的想法,而且上一辈子的记忆让他极其讨厌小三和渣男这种生物,他就更加不可能纳妾让自己成为自己最厌恶的那一类人。当然,这些理由裴清泓都不会对面前身份尊贵的男人一一阐述,他只是目光澄澈地平视着对方的面容,说完那两句之后等着对方的回应。做上司的关心下属的日常生活并不是一件值得奇怪的事情,在他看来,对方的语气眼神和神态都挺正常的,青年面上冷冷淡淡的,眼神没有什么温度,是个性情中人,而不是像他那个宰相爹一样,总是笑意盈盈,是只活脱脱的笑面虎。听了裴清泓的解释,穿着黄色龙袍的英俊青年面容有极其微小的舒缓,他向来是肆意妄为喜怒无常的主,还是怒的多喜的少的那一种。对裴清泓目光的“冒犯”浑然不在意,声音里多了一分揶揄:“孤倒是真没想到爱卿还是个痴情种,既然你真心喜欢,孤也不当这个恶人。孤只是挺想见识见识,能把爱卿迷成这样子的人物该是何等风流。孤听人说,有人觉着爱卿的妻子和孤长得很像?”听了前面一句话,裴清泓暗暗地松了口气,但听到后面一句,他的心又提起来了,一个上位者,自然不会喜欢听旁人说个不相干且地位低微的人像自己的。兰珉是他的男妻,于太上皇而言,分位实在是太低。他面上还是那副温和的笑意,只是眉峰不自觉向中间拱起,嘴唇小幅度的开开合合并未出声,在脑海中勾勒了兰珉的容貌,他又闭了闭眼,微微垂下头道:“臣妻的姿容风度自然是及不上陛下半分。再不美好的事物,只要带了喜爱之情,那丑也是美的。臣妻在旁人眼中或许不够好,但臣觉着他好,是以臣娶他。”爱屋及乌这个道理人人都懂,太上皇对这个回答似乎也勉勉强强算是满意,沉默半晌,接下来不再提裴家或者是他的男妻兰珉。倒是问了不少当时关于刺杀救驾的事情,裴清泓自然是一再的表示忠心,把这位爷哄高兴了才退了下去。这行宫里有专门审查犯人的地牢,不过那些刺客具矣中毒身亡,查不出什么特殊的线索了,他们服的是哪门子毒药,到底是怎么埋伏的,那个是与他一同留下来的刑部官员和大理寺寺卿的事,于他并未多大干系。等到裴清泓离开了,那封信便被与他擦身而过的常金小常公公给送了进去。印章被太上皇搁在了一遍,教常金直接盖了上去。原本的掌印公公太上皇并未在此次秋季狩猎待在身边,常金便暂时充当了这一职。这眉清目秀的小公公在那里一个印一个印地盖好,他从小在这宫中长大,家境清苦,并不识字,不能也不会被奏折上的内容吸引,动作又快又好。太上皇把蜡封的信在烛火之上轻轻掠过,封口信蜡便融化滴落,纸张被完好无缺地取了出来。裴清泓用的是小楷,字迹和外头那四个字一般遒劲有力,端正而不密集,教人看上去便觉得赏心悦目。这封信的字数并不多,不过寥寥百字,简简单单地交代了这几日发生的事情,又点出来思念之情:子珏亲鉴,林中红枫簌簌,清溪流过碧山头。山中之景甚美,然与君分隔七日有余,景色却也蒙尘。狩猎之际,有乱臣贼子欲行刺圣上及上皇,上皇腿上负伤,所幸并无大碍。圣上已随百官下山,陛下留我及诸位同僚兵士于秋祭行宫查刺客一事,归期尚不可知。怕是今日不能归家,但也无需君再等候月余。吾身安好,君切莫过于牵挂。常金把那些奏折的章都盖完整理好,太叔澜才看完这信内容的一遍,他批阅奏折的速度极快,看起这信速度放缓数倍,不过只是怕漏看一字。那信纸又被小心翼翼地叠好,装回信封里重新用蜡封好,又教人神不知鬼不觉地送回捎家书的裴清逸身上去,等到送信的人走了,他方出声唤道:“小金子拿纸笔过来。”批阅奏折的朱笔和写信用的笔墨自然是不一样的。常金诺了一声,飞速地捧了纸笔过来,又给太上皇磨了墨,便温顺地退了下去。太叔澜提笔顿了顿,在雪白的信纸上写下八个字:芙蓉花开,待君归矣。第63章 终于归家太上皇将刑部和大理寺相关官员留下来的原因是查案,尽管刑部和大理寺对外是宣布,这次的谋杀案案犯悉数诛伏,但实际上皇帝的谋杀是抓到了漏网之鱼的。只是为了保密,除了太上皇和查案的人员以及那指使行刺者的幕后黑手,其他的人俱不知晓实情。裴清泓就属于那一类不知实情的充作幌子的官员。被太上皇派去审讯查案人员花了大约一旬的时间,而到裴清逸将裴清泓要求捎的家书送出去,再由府中的兰珉转手送出那封早就写好的八个家书,最后到家书到裴清泓手上,也整好过去也过了一旬的时间。浩浩荡荡的队伍从秋祭的行宫出发,太上皇回宫的排场比先前小皇帝下山要气派大方得多。裴清泓因为刚升了爵位,从来时的骑马变成了坐马车,而且还是太上皇指派的专门供他一人坐的一辆马车,就紧紧的跟在太上皇那辆外表朴素内里无比奢华舒适的大马车后头。那边太上皇在等裴清泓的回答,常秀住着的那间屋子外头就响起了敲门声;“干爹,陛下教我来寻您拿些东西待会我为陛下送过去。”“你进来罢。”检查了一下那封信还在,常秀便把那封信重新放回袖子里,开口放了人进来。敲开常秀门的是个眉清目秀的小太监,唇红齿白,约莫就是十三四岁的年纪,身上穿着的是代表着管事地位的内侍服,他的声音清清脆脆的,还带着几分少年的糯软。即使常秀不愿意承认,但他必须服老,岚国人能够活到七十便算是长寿,太监因为去了势的缘故,寿命本来就比旁人要短些。他陪着太上皇那么长的时间,但要陪对方到最后肯定是不可能的,那接班人肯定是早早就要开始培养。再说了,他一个太监,攒了那么多金银珠宝也没有亲人可以给的,这个是他在宫里头认下的干儿子,将来为他处理身后事的那一种,跟着他姓,名唤常金。那些比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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