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节
到这个短短的时间,这里就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火烈鸟的副团长卡特琳娜感慨说。另一个副团长特雷纳有些不屑地撇撇嘴,“贵族的气派倒是十足,我看我们的要求他才不一定会答应,贵族老爷哪里看得上我们这些人。”他这么一说,卡特琳娜也有些不安。但是这时候,三人已经走进了古堡。踩在柔软的地毯上,一进去就感到一股舒适的清凉扑面而来,这气息中甚至带着某种他们辨别不出的香气。外面正是骄阳烈日,这里却极为舒适,光可鉴人的地面被洒扫得很干净,空荡荡的大厅里,边边角角都摆放着精致的摆饰和新鲜的花草,那些摆饰他们一看就无法衡量价值,只知道不论打坏哪一个,恐怕他们都很难赔得起。上方的水晶吊灯已经换了一个,原本的那个毁损已久,上面的水晶都被他们各自拆下夺走,包括罗兰斯的手里,都有几条原本属于这座古堡水晶灯上的纯正水晶。可是这会儿的这盏灯,比原本的那盏水晶灯更大更美也更叫人目眩。不仅如此,点缀在各处的壁灯都是水晶灯罩,暗处的甚至撒发着柔和的微光。“恐怕都是用的魔晶做为能源,真的是财大气粗。”特雷纳嘀咕说。他们在厅里只等了一会儿,就看到一个瘦高的人影向他们走来。“罗兰斯先生,请跟我来。”灰发管家彬彬有礼地说。罗兰斯苦笑了一下,“桑迪先生,好久不见。”作为土生土长的艾尔沃德人,罗兰斯不仅见过桑迪,还不止一次,当初桑迪一家被其余人欺压的时候,罗兰斯甚至出手帮过他两次,但是更多的时候是冷眼旁观,看不过去了才会帮他说两句话,谁知道这硬脾气的桑迪一家也能时来运转呢?桑迪对罗兰斯并没有太大的恨意,却也谈不上感激,因为罗兰斯一时不忍,会给他带来更大的麻烦,罗兰斯的仇人也是很不少。于是,他只是礼貌地点了点头,“少爷在书房等你。”三人被桑迪亲自引领着,朝堡内的书房走去。卡特琳娜却发现不远处正在擦拭楼梯扶手的某个女仆有些眼熟,仔细看过之后,不禁有些心惊肉跳,拉住罗兰斯压低了声音说,“那边、那边那个女仆,原本不是马布尔先生的爱宠吗?”她一说,罗兰斯和特雷纳立刻朝那个容貌艳丽的女仆看去。那女仆穿着朴素简单的衣裙,金发碧眼,娇媚婀娜,不是以前那个借着马布尔的势骄奢跋扈的艾娃吗?艾娃并没有成为魔法师的资质,但还是成为了魔法学徒,她是撒蒙奇小镇的人,靠上马布尔之后,在小镇横行无忌,着实令人生厌,却想不到这会儿成了新领主的女仆。看来传言并没有错,魔法塔已经成了新领主的附庸。艾娃也看到了罗兰斯三人,她的眼中甚至忍不住露出恳求之色,却不敢真的发声寻求帮助,这些日子她已经受够了教训,而她所能凭借的,也只有自己的美貌,可惜新领主对她毫无兴趣,他身边的几人不是女子就是彻底对她视若无睹。叶无莺想得不错,然而司卿却不是那种会逆来顺受的人。最终,那扇门还是没做成,他用的理由也很简单,这里做扇门简直是破坏古堡原本的结构和美感——理由太扯淡,还扯淡得太光明正大,反倒让人不知道怎么反驳。至于阻拦的方法也很简单,戴着面具气质高冷的巫偶夜往门那里一守,那些请来的工匠别说接近了,一走到附近就浑身发冷落荒而逃。不过,司卿在这方面不讲道理,在晚上的时候还是很安分的,好歹让叶无莺放下了些心。但是,他们到达撒蒙奇,还只是第一步。在这片荒原之上,勉强称得上他们敌人的,其实也没几个,但比起武力值,这些人的性格和处事更加狡猾,单凭武力是没法在这里潇洒太久了,毕竟敌人太狡猾,不玩点手段容易被人彻底坑死。如果不是有了魔法塔的资料,对付起他们要更加困难一些。“先从撒蒙奇开始吧,我们总要先建设起来,不能老想着把他们消灭干净了再做事。这些家伙跑得和兔子一样快,又藏到了洞里,狡兔三窟,想要揪出来也没那么容易。”谢玉将最新的资料放在桌上,“这都是往年的一些资料,我建议先整理一下户籍,这里的户籍简直乱成一团,不知道多少年没有更新过了。”到一块地方要当一个管理者,可不是简简单单地将敌人打跑就结束了的,更重要的是之后的经营建设。叶无莺现在还没有威望,更没有让人才投奔到这片荒原的理由,他能用的人就只有带来的这些。幸好在萨瓦里的时候,他就注意过这方面,带来的人中有几个精于此道的管理人才。更何况,他有钱,实在是太有钱了。所谓基建这种事,大把的钱撒下去,叶无莺还真不怕做不成。正与谢玉他们几人在书房说话的时候,一位银发灰眼管家礼貌地敲了敲门,“少爷,罗兰斯先生来访。”这位老管家是世代守在这座古堡的,也是撒蒙奇本地人,哪怕数十年前古堡就荒废下来,他们一家仍在此处住着。每一代的长子都会被当作管家来特别教养,这位桑迪就是第三十七代,想不到在他活着的时候,还能有新领主来艾尔沃德,要说这片荒原上有什么人是真正欢迎叶无莺,那也就只有老桑迪一家了。哪怕经过了那么多代,老桑迪的举止动作都不再是那么标准的贵族气,叶无莺倒没有嫌弃他,毕竟他们一家是真的很不容易,而且忠诚度也不错。之前荒原上的几方联盟藏在堡中对叶无莺等人意图不轨,老桑迪和他的长子被关在酒窖之中,等到叶无莺他们发现的时候,父子俩都已经奄奄一息,如果不是叶无莺立刻命人救治,怕会就此一命呜呼,叶因此老桑迪对叶无莺就更多了几分尊重和忠心。“罗兰斯?”叶无莺很快想起,他是艾尔沃德荒原上最大的佣兵团之一火烈鸟的团长,也算是名声最好的一支。他只思考了一瞬,“他带了几个人来?”“只有他自己和两个副团长,火雀卡特琳娜,乌鸠特雷纳。”“那将他带到这里来吧。”罗兰斯自从踏进这座本该挺熟悉的古堡,就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了。他是艾尔沃德出身,除了少年时期到王都求学的那段时间,几乎从没离开过这片荒原,所以他对这里有很深的感情。如果不是过不下去了,他是不会自己拉起佣兵团,带着一帮兄弟卖命的。荒原上太乱了,要保住他和这帮兄弟,佣兵团反倒成了唯一的出路。罗兰斯本身很有几分英雄气质,长得也很高大健硕,银发蓝眼,面容英俊。只是一只眼睛因为早年受过伤,透着失去生机的灰白色,他在艾尔沃德荒原的名声很好,有情有义,很少欺压良善,这也是叶无莺决定见他的根本原因。他其实并没有主动攻击过叶无莺一行人,在古堡事件上,也只是迫于压力派了两个佣兵来而已。他对这个新领主的态度并不是那么激烈反对,和同样是佣兵团团长的鲍尔曼不一样。在踏入古堡的刹那,更坚定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