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所以,众人都很难得地重视并准备了相应的演出服。服装很符合今天曲目的风格,也比较贴近时下的审美,但是在孙韶眼中,则还是拥有很大改进空间,只可惜,这演出服的事情是今天到了这才知道阿船他们弄了这一身,连参与选款的机会他都没捞着,所以,也只能将就。舞池中,梁城显然已经跟调光师打过招呼,很给力地将往日的彩灯,特地换成一束集中光,从舞台下打过一圈后,集中在五感的几人身上。孙韶抽搐着嘴角——梁城这噱头打得不会是五感小型演唱会吧,看看这灯光配合的,哪里还是酒吧的格调。孙韶想什么,梁城显然猜不到,舞池里的一些歌迷和一些被梁城噱头吸引来的人显然也猜不到,但,谁还猜这个呢?只听下面一阵喧闹的欢呼声,阿船的鼓锤便打响,咔,咔,咔。咚——紧接着吉他、贝斯、电子琴一阵疯狂地彪奏,只这一出,下面的人便狂呼起来。这是第一次,欢呼声不是送给歌本身,也不是送给主唱者,而是送给乐手。就如孙韶自己所言,这是一首写给五感众人的歌,所以每个人都能在歌者唱出声前,先一步展现自己的实力。五感众人眼中带着惊喜的笑,终于从另一个角度——台下人的欢呼声里听懂了这首歌。就在所有的乐器交合地演奏到最绚烂的时候,孙韶便嘶吼地哑着嗓子开唱:“我曾迷惑前路迷雾万丈我曾迷茫 会否流星一刹我知道的不是每个故事 都会有结局我明白的不是每个梦想 都能够实现可是汗水会让土层染上颜色但是时间会给世间带来公平我倔强哪怕会失望我天真哪怕会受伤我渴望的我期望的是站在这里侵占你所有的目光我希望的我想要的是无处不在掌控你所有的悲欢……”“诶,这歌没听过啊?”舞台下的众人一边听一边交换着自己的疑惑。吧台前坐着的肖统眼底划过惊艳,端在手里的杯子倾斜了都不知道,还是阿金看不过眼,戳了戳他,才让他回神。“帅哥,你居然也有看演出看呆了的一天啊?”阿金逗趣地道。肖统掩饰性地笑了一下,端起酒抿了一口,“这首歌叫什么名字?”“听阿船说过,好像是叫《王座》。”肖统微微失神,然后再次将目光转到台上。“……就算别人笑话嘲笑我的梦话可是你不说话看我成为神话我渴望的是最终能够俯瞰世间我期望的是最后能够笑望来路我希望的是我们能够并肩而行我想要的是传说能够流转时间等我走上王座你还在身边吗等我加冕为王你还在陪我吗?”歌声结束,下面静默了大概三秒,忽而有人高声喊道:“我们永远陪着你,五感!”随后,声浪一波强过一波,最后变成了“陪着你到永远,五感!”这样的口号。又是一个第一次,众人一直欢呼着五感,而不是单独的一个名字。王座啊?肖统在台下将歌曲造成的连环反应全部收纳在眼底,他轻敲着手指,心想,够有野心,不过,有野心的人才是他最喜欢的。作者有话要说:对的,你没看错,今天的更新时间是半夜三点钟……昨天卡肉,今天卡歌词。我终于了解那天一个小伙伴在文下留言时的那句话的意思了,写歌真他妈太难了!这首歌的歌词依旧是我死皮赖脸磨着我的土豪cp好久,她才给我写的,因为土豪白天要做生意,晚上有应酬么。也是我死皮赖脸磨着她给我改的,因为她最近存稿古耽,行文里古风元素很浓厚,我就一直厚脸皮的磨啊磨,然后,她实在太爱我(不要脸),就不厌其烦给我改了。原版最后几句是这样的:我 终会走上王座咚——紧接着吉他、贝斯、电子琴一阵疯狂地彪奏,只这一出,下面的人便狂呼起来。这是第一次,欢呼声不是送给歌本身,也不是送给主唱者,而是送给乐手。就如孙韶自己所言,这是一首写给五感众人的歌,所以每个人都能在歌者唱出声前,先一步展现自己的实力。五感众人眼中带着惊喜的笑,终于从另一个角度——台下人的欢呼声里听懂了这首歌。就在所有的乐器交合地演奏到最绚烂的时候,孙韶便嘶吼地哑着嗓子开唱:“我曾迷惑前路迷雾万丈我曾迷茫 会否流星一刹我知道的不是每个故事 都会有结局我明白的不是每个梦想 都能够实现可是汗水会让土层染上颜色但是时间会给世间带来公平我倔强哪怕会失望我天真哪怕会受伤我渴望的我期望的是站在这里侵占你所有的目光我希望的我想要的是无处不在掌控你所有的悲欢……”“诶,这歌没听过啊?”舞台下的众人一边听一边交换着自己的疑惑。吧台前坐着的肖统眼底划过惊艳,端在手里的杯子倾斜了都不知道,还是阿金看不过眼,戳了戳他,才让他回神。“帅哥,你居然也有看演出看呆了的一天啊?”阿金逗趣地道。肖统掩饰性地笑了一下,端起酒抿了一口,“这首歌叫什么名字?”“听阿船说过,好像是叫《王座》。”肖统微微失神,然后再次将目光转到台上。“……就算别人笑话嘲笑我的梦话可是你不说话看我成为神话我渴望的是最终能够俯瞰世间我期望的是最后能够笑望来路我希望的是我们能够并肩而行我想要的是传说能够流转时间等我走上王座你还在身边吗等我加冕为王你还在陪我吗?”歌声结束,下面静默了大概三秒,忽而有人高声喊道:“我们永远陪着你,五感!”随后,声浪一波强过一波,最后变成了“陪着你到永远,五感!”这样的口号。又是一个第一次,众人一直欢呼着五感,而不是单独的一个名字。王座啊?肖统在台下将歌曲造成的连环反应全部收纳在眼底,他轻敲着手指,心想,够有野心,不过,有野心的人才是他最喜欢的。作者有话要说:对的,你没看错,今天的更新时间是半夜三点钟……昨天卡肉,今天卡歌词。我终于了解那天一个小伙伴在文下留言时的那句话的意思了,写歌真他妈太难了!这首歌的歌词依旧是我死皮赖脸磨着我的土豪cp好久,她才给我写的,因为土豪白天要做生意,晚上有应酬么。也是我死皮赖脸磨着她给我改的,因为她最近存稿古耽,行文里古风元素很浓厚,我就一直厚脸皮的磨啊磨,然后,她实在太爱我(不要脸),就不厌其烦给我改了。原版最后几句是这样的:我 终会走上王座咚——紧接着吉他、贝斯、电子琴一阵疯狂地彪奏,只这一出,下面的人便狂呼起来。这是第一次,欢呼声不是送给歌本身,也不是送给主唱者,而是送给乐手。就如孙韶自己所言,这是一首写给五感众人的歌,所以每个人都能在歌者唱出声前,先一步展现自己的实力。五感众人眼中带着惊喜的笑,终于从另一个角度——台下人的欢呼声里听懂了这首歌。就在所有的乐器交合地演奏到最绚烂的时候,孙韶便嘶吼地哑着嗓子开唱:“我曾迷惑前路迷雾万丈我曾迷茫 会否流星一刹我知道的不是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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