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

野兔原来啃草的地方,跑来一只背部深棕色、颈项黑色、四肢毛色灰白的大狼狗。大狼狗在草地上嗅了嗅,抬起狗腿撒了泡狗尿,留下自己的气味后,欢快地跑回草地一侧的小道上等候主人。小道上行有一队骑马的行人,人数有十二、三人,全是年轻健壮的男子,打扮精练,胯下的马匹看起来相当不错,队伍末尾还有三辆装载货物的骡车。山脚的小道是上山山民走出来的自然道,不宽,勉强能容纳两匹马并排行走,也勉强可以通行骡车。“大牛,这里离大贤的居所还有多远?”马队最前位置的年轻人长得非常俊美,一身青衫将他的肌肤衬得如玉如瓷,骑着一匹很矫健的白色骏马,这人却是应该呆在吴国都城的郑钰铭。他们这队人马外表装扮成收购草药的商贩,郑钰铭是东家,黄钟扮成管家,大牛和马仁、护卫化妆成脚力和伙计。而大狼狗木头,是楚朝辉要求郑钰铭带在身边的,木头已经长成威风凛凛的模样,可以起到保护到主人的作用了。“走路大概要一天,骑马也要三、四个时辰。”大牛听到郑钰铭问话,连忙纵马上前回答,大牛就是在祁门山脚下的居民,长到十岁就经常进山,他对这一带太熟悉了。大牛嘴里的一个时辰指的是两小时。“这么说来,天黑前不一定能赶到?”郑钰铭抬头看了看天空,眉毛不由皱了起来。早晨上路时,天空还是万里无云,到了中午却云层厚厚,将太阳也挡住了,而且东南风的力度也加大,中午的温度似乎比早晨还要冷。“最快也要戌时之后才能到大贤居处。”在山区小道骑马并不比两腿走路快多少,只不过人骑着马走路省力多了。“俗话说春冷必有雨。”郑钰铭担忧地看看了天空。戌时是晚上七点,他怕还没赶到大贤住处,马队的人就得淋得像落汤鸡。现在的气温不高,人和牲畜淋了雨很容易生病,要是感冒转成肺炎可是要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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