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 见证历史(二合一,六千字**大章.)

经把麦理斯逼到角落!

  而这种招数麦理斯并不是想不到,而是做不出,所以预估对方做不出!

  等于是联军做不出吃雪团、就面粉、向敌军发起进攻,所以潜意识无法下达判断…

  “游行申请的集会时间已过。”

  “是否驱散市民?”庄世楷看一眼手表说道。

  麦理斯很沉得住气,肃声答道:“你是港岛总区的负责人,你有权处理港岛辖区的游行事件!”

  “明白了!”庄世楷这回直接挂断电话,不等港督回复。

  最后通牒已下!

  可行动了!

  这回就拼谁更能沉住气!

  庄世楷拿起对讲器,转身,一拳轻击玻璃,肃声讲道:“前线听令!”

  “yes,sir!”周华标连忙抓起对讲器,神情一凛,彰显威势。

  “根据《港岛法例》第245章,游行集结不得超过一个小时,否则警方有权驱散。”

  “现在命令前线防爆部队向游行集结人员发出最后警告!若集结人员不予疏散,以《公共安全条例》第iv部“非法集結、暴动及相类罪行”予以疏散!”

  “请警方严格执法!保护市民公共安全!”

  “yes,sir!!!”

  周华标大声吼道。

  庄世楷放下对讲器,扬起眉毛,神色英武的盯着楼下。

  港岛法例上确实有制定“游行时间”得限制,这里的限制不是指整个游行过程,而是指游行会合以后的集结时间。

  毕竟,集结时间过长可能影响市政、更可能酝酿危机。

  因此,游行过程怎么样!路线怎么划!时间用多少!

  随你定!

  游行集结以后?

  只有一个小时!

  这是不在申请表中,默默写在法例的条款…

  很少人用!但却很实用!

  更在于执法者敢不敢,想不想用!

  而《公共安全条例》则更加普遍,经常会派上用场,当集结活动超过时间限制,便可自动定性为违法集结,适用“非法集結、暴动及相类罪行”,可处监禁5年,2级罚款及监禁3年。

  对执法过程中袭击伤害警员者,可以《侵害人身罪条例》36b,“袭击、抗拒或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任何警务人员或在协助该警务人员的人”,处监禁2年。依《警队条例》第63条处5,000美金罚款及6个月监禁。

  这时鬼佬职员们不知从哪拿出一箱箱臭鸡蛋,一框框臭白菜,开始向警队方阵丢白菜,砸鸡蛋,语言武器升级为极度“轻微”的物理武器……

  这好似是在为接下来的事情做铺垫….先给点好玩的东西搞搞气氛?练练手?

  电视机的市民,望见这幕,嘴里已经开始破口大骂。

  一方面是骂鬼佬无耻,另一面是骂警方怎么还不动手?

  三个警队方阵则巍然不动,任由鸡飞蛋打,依旧保持阵容,严肃待命。

  “别扔!别扔!”布兰奇身在漩涡当中,张开双臂,大声呼喝。

  他已经敏锐意识到情况有些不对,情绪已经失控,更有一只幕后黑手引动漩涡,把事件引向另一个方向。

  “啪嗒!”一个鸡蛋砸在布兰奇头上,破碎的淡黄沿着刘海落下,迷住他的眼睛,令他非常狼狈。

  要知道,他出门可是打满干胶,做好保持,以此在镜头前保持风度。

  现在一朝破功!搞得他异常狼狈。

  “咔嚓!咔嚓!”媒体镜头立即抓拍,偏偏要拍下他最狼狈的时刻…

  “啪嗒!”一个鸡蛋命中周华标的头顶,砸中白色警帽,把警帽前端染黄。

  周华标却挺胸抬头,毫不畏缩,摆出一幅英勇之态。

  “咔嚓,咔嚓…”这时媒体警队疯狂拍他。

  同样双方都是给鸡蛋砸中,可随着双方气势阵营不同,展现出完全就是两幅画面。

  一个英勇守护!一个猥琐下流!

  “砸的好!”周华标拿着警棍,心中暗暗叫好

  “谁!谁!是谁砸的鸡蛋!”布兰奇清理着头发,在人群中骂骂咧咧。

  “最后警告!”此刻,警长举起深红色横幅,向前方发出最后警告。

  随后各种鸡蛋、白菜砸向他,他却屹立不动,依旧高举旗帜。

  “长官!最后警告结束!”李鹰霍然回头,标叔抬起手:“三分钟准备!”

  “三分钟准备!”李鹰昂起脖子大声吼道,防爆组警员们立即神情骤变,捏紧警棍,呼吸开始沉重…

  周华标的三分钟准备不止是给警员准备,也是给“闹事者”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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