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作家_分节阅读_164

有些人写作是因为热爱,有些人却把写作当成一种讨人厌的工作,一个月写600字还哭爹喊娘,要不是能一夜暴富,压根懒得写。”

  谭思:“……”

  谭思:“休得血口喷人!老子明明写了700!”

  任明卿终于停笔了,庄墨和颜悦色地问他:“写了多少?”

  “7000。”

  谭思卧槽一声:一个上午7000,这个人是红点写网文出身的吗?

  庄墨笑而不语。任明卿手速非常可怕,平均每小时3千多,去写红点升级流都没有问题,然而他竟然是个实体书作者,如果按照日均1.5万的手速,他每半个月就能出一本单行,脑力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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