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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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姐儿看过原著,也看过同人文。本来还想着利用先知讨个巧卖个乖,在孽根祸胎出生这件事情上做做文章。哪成想,亲妈王夫人竟然一点都没感觉到她闺女的高大上,更是心生嫌隙。

  元姐儿还想着通过这事能多得一些赏赐以及府中地位,也许可以利用自己这份‘福气深厚’,能让贾宝玉的人生不那么悲催。

  比如说别活的像个娘们似的。

  呸,这话不对。

  娘们怎么了,武则天是不是女人,孝庄是不是女人?咱不能用这个词来形容贾宝玉,不然就是对女性群体的一种侮辱。

  其实元姐儿总觉得那些红楼同人里要拯救这个,挽救那个的人都有些个自以为是。

  当然,也包括她在内。因为如果那些事情摆在她面前,她估计也做不到袖手旁观。

  原著中人家林妹妹只要哭巴哭巴,十六.七岁的时候就可以回到天上当仙子去了。你一去拯救,好嘛,人家就又要留在人间几十年,感受更多的生老病死,爱恨情仇。所以说,乃们真的是在救她?

  元姐儿觉得如果天上的神仙都跟后世的机关单位似的,那么被穿越人士拯救的林妹妹可能会因为迟到几十年,而被别的神仙顶了她原有的仙子编制。

  好好的铁饭碗也许都被其他人的好心好意弄成了临时工。

  你说说,这得多闹心。

  不感激你吧,你说人家没良心。可是你这好心却将人家给坑惨了,又让人家找谁说理去呢。

  作者有话要说:  林黛玉:求别救我,让我去死。

  至于陈妍......

  推个文

  书名:《六十年代之娇宠》

  作者:雨落窗帘

  文案:

  毛金兰上辈子被妹妹抢了爱人,在自家父母的压迫下,嫁给了原本应该成为她妹夫的陈建邦。娘家靠不住,婆家漠视,丈夫离心,她一个人拉扯大一个孩子,苦了一辈子。

  陈建邦重生了,重生在她还没和毛金丽订亲的时候,这时候毛金兰也还是未婚大姑娘,他欣喜若狂,发誓这一辈子,他要好好宠着比他大三岁的毛金兰,势必将她宠成小公主。

  第49章

  有些道理, 谁都明白。可是真的要做起来却非常的困难。旁的不说, 如果她的亲堂妹迎春再像原著似的,被孙绍祖当成沙包孽打,只要她知道了, 就一定不会袖手旁观,非得五指齐出捅死他丫的, 然后再一脚将他踹到墙上当画看。

  长个武大要粗的,难道就是为了欺负女人来的?谁给他惯出来的毛病?找她妹,也不照照镜子,真当贾家没人了吗?

  切~~

  所以说,就算是明知道可着孙绍祖将迎春打死, 她堂妹就能飞升当仙子。元姐儿也只能无奈的表示,她照样会忍不住下手去拦着。

  这么一想, 元姐儿便觉得,这种‘多管闲事’, 还真的不能全怪那些穿越同人们了。

  路见不平一声吼呀, 管他三七二十一呀, 该拔刀时就拔刀呀~

  (ˉ▽ ̄~)

  王夫人与元姐儿之间的母女亲情, 一直都如同塑料花一般脆弱。

  之所以会这样,王夫人固然有责任, 但元姐儿的责任也不小。等到出了怀孕这件事情后, 王夫人对元姐儿又是一番冷淡至极,这也让元姐儿对王夫人的反应更加的琢磨不透。

  讲个道理,本姑娘预言你还能生个儿子, 你咋还给本姑娘摆脸色呢?难道自己预言她生闺女她才会高兴?

  想不明白。

  元姐儿将自己的疑惑说给于嬷嬷,于嬷嬷倒是一想便想明白了王夫人的心思。抽了抽嘴角,对着元姐儿摇了摇头。

  人家不缺儿子,这把年纪怀孕,担心自己运气不够一脚踩进鬼门关也是人之常情。

  “算了,不想了,本来也没对她有多少期待。她这样,我也省心了。前儿让嬷嬷去买的院子什么的可都买下来了?”

  大隐隐于市,元姐儿想着等从宫里出来的时候,便先藏在京城某处,等到没有什么风声,或是做好了远行的准备再出发也不迟。于是便拿了些银票请于嬷嬷去购置一套两进的院子。

  于嬷嬷隐隐约约知道一些元姐儿的打算,但元姐儿并未直言,于嬷嬷便想着先看看再说。毕竟离元姐儿进宫还有些年月。若是元姐儿将来改变主意了,那时也不用说什么。若是元姐儿还是坚持已见,她尽力劝劝便罢。若是劝不下来,对于她这么个孤老婆子来说也不是什么坏事......

  元姐儿是个重情义的姑娘,二太太不得意,可不代表她不稀罕。

  “办妥了,花了八百多两银子,就在小花枝巷子那里。两进的院子,院子里还带一口甜水井。用的就是姑娘给的那个户籍,办的红契。”

  于嬷嬷一边说一边将房契和户籍纸从袖子里拿出来交给元姐儿。元姐儿头一回看到房契,好奇的打量了一回,便又推到于嬷嬷面前,让她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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