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节

要好!”

  我有些歧视他,故而不想再多说,拍拍屁股站起身。

  自从离开桃花岛,我已经五天没吃饭了。

  这点时间不至于让我饿死,但饥饿的感觉一分不少,我已经准备去“做点正经营生”了。

  比如劫富济贫。

  青年乞丐见我不理他,反倒来劲了,一把抓住我的胳膊,叫道:“别走,今天你得跟爷把话说清楚,呦呵,你还翻白眼了!”

  我确认我没有翻白眼。

  我怀疑这个乞丐想要碰瓷。

  青年乞丐一边拉着我的胳膊,一边飞快地从我的手腕摸到肩胛骨,又探了一把我的脊背。

  我不是没有反应过来,而是清楚他是在摸我的根骨。

  我索性站着给他摸。

  青年乞丐给我摸完骨,还一副以为我不知道的语气,嚷道:“反正你也没地方去,又得罪了爷,爷就大发慈悲带你做几天叫花子,让你过过逍遥日子!”

  他揪住我不放了。

  我很能理解一个练了几天武,自觉神功大成,又遇到像我这样的不世奇才,很想徒的年轻人的想法。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在这之前,你有吃的吗?”

  他有。

  青年乞丐带着我穿了三条巷子,又钻了一个狗洞,来到一个破破烂烂的旧院子里,给我烤了一只鸡。

  青年乞丐一副大厨的架势杀了鸡,掏出内脏,打水洗净,从怀里掏出不知道从哪里偷来的香料,抹在鸡上面,用树叶子包裹起来,然后抹上泥巴,挖了个火坑,在上面烧了一堆火。

  他很是得意地说道:“让你尝尝你爷的手艺!”

  我对他这种三句话不离爷的口头禅很有意见。

  但我确实饿了。

  青年乞丐自称洪七,是丐帮越州分舵的副舵主,我从没听过乞丐也能结帮结派,故而很怀疑他是信口胡编的。

  洪七年纪和黄药师相差不了几岁,却比黄药师的徒弟还要话多,在等鸡熟的时间里,说的话可能要抵上我一年说的话,我觉得他有点烦人。

  过了许久,洪七把烧干净的柴火堆几脚踢开,用树枝把烤得干硬的泥团扒拉出来,指着泥团说道:“这是叫花鸡,吃了叫花鸡,你小娃娃就得跟着大叫花子做小叫花子了。”

  我点点头。

  但已经准备好吃完鸡走人。

  洪七把泥团敲开,泥团才敲破,就有一股特殊的香气从树叶子里渗透出来,我顿时神一震。

  我之前几次提出要自己烤,洪七不肯答应,非要做什么叫花鸡给我吃,事实上我早就已经做好了吃到一只糊鸡的准备,却没想到这叫花鸡卖相还不错。

  洪七自己撕了一只鸡腿下来,把剩下的鸡连带着半个泥壳递给我。

  他大约并不觉得我能吃下去多少,还连连嚷道:“剩下来的吃不完的就给我,千万别扔!”

  叫花子烤出来的叫花鸡肥而不腻,满是鸡油的香气,一口鸡肉连带着汁水丰沛的鸡皮吃下去,满口都是余香。

  我在洪七渴望的眼神里吃完了一整只叫花鸡。

  我不准备走了。

  我准备跟洪七学烤叫花鸡,在这之前,只能敷衍地学学他的武功。

  说实话,有点困难。

  洪七有许多自创武功,但大部分在我看来并不能算是武功,只能算生死相搏时的下三滥招数,他自我感觉十分良好,甚至认为教我几招就够我受益终生。

  我已经足够克制学习的进度,然而到底没有法子,我学了半个月,半个月的时间,刚刚够我学完烤叫花鸡的本事,我还没准备提出告辞,洪七就已经一脸凝重地找到了我,说没什么可以再教我的了。

  我以为偷学叫花鸡的事情败露了。

  洪七却说道:“我本以为你只是根骨好,谁知道你是天生的练武奇才,我这里已经没什么可以教你的了,做师父的不能耽误徒弟的前程,你拾拾东西,我带你去找一个人。”

  第124章 桃花记事(3)

  洪七带我去找的人叫王重阳。

  王重阳三四十岁年纪, 年轻时建立全真教, 广弟子门徒,如今已经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

  见到王重阳的第一面我就知道这名头来得一点都不虚。

  黄药师隐居之前在江湖上也有很大名气, 他却只是个先天高手,也许隐居前连先天的门槛都没摸到,洪七更是最近才突破的先天, 已经在“丐帮”里声名赫赫,俨然是帮主候选, 从他嘴里知道的那些江湖人物, 听起来就跟杂鱼没什么区别, 我一直觉得这个世上应当没有可能出一个超过先天的人物了,但王重阳本人却有宗师修为。

  我从不因为自己早已破碎虚空就小瞧宗师级以上的人物,我一直觉得我能破碎虚空是天赋加运气,我见过的不少宗师或大宗师都有和我相差无几的天赋,只是没那个运气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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