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鸟

觉饿,只想着赶快回到米德兰饭店。不知那桌安妮小姐心准备的食物冷了没。想着想着,好像不太对。

  走过教堂的他,狐疑这间教堂的灯火未也太通明?它不是应该和马厩一样,「下班」了吗?仔细往里头瞧,还有人,不少人,它的拱形花雕门口就站了几个。男男女女装扮都极为正式,像是在参与某种重要典礼。

  目光再转到前庭。圆柱边,一个年约三十的男人,特别醒目。他侧着身,面部轮廓在灯光下立体分明,是张结构不差的俊脸。他穿着正式黑色燕尾西装,西装胸前还别着鲜花。不过他面色没有那花朵盎然,带着某种说不上来的暗浊。男人忽然张臂挥了一下,感觉也不是多愉悦的动作。

  他旁边有个头发灰白的中年男人,离他很近,不到一步,背影看起来比较稳重。也身着隆重燕尾服的他伸手在男人背上拍了拍,像在安抚他。然后他转身,透气般地松开领口绑着蓝红条纹的领巾……

  蓝红条纹领巾?

  呃!

  威…尔森先生?!

  路易有些意外。

  他头回正,思绪翻转了一下又转回去。旁边还站个女人,被喷泉遮住半身看不清脸,但穿的是件鹅黄色附同色披肩小礼服,这是比尔的设计,订单编号537,他经手的,没错。

  她是威尔森太太。

  所以,威尔森夫妇盛装出席在教堂还能进行什么盛大活动?当然是一场婚礼,而且无庸置疑,是威尔森小姐的婚礼。看来礼服提前是因为婚礼提前,就在今晚、现在。而这群参加婚礼的人俨然很心焦的模样是因为新娘不在教堂里。

  以上,路易几乎能完全断定。

  但为什么?

  是婚前焦虑还是新郎新娘闹别扭?不管是怎样,只少礼服会变成狗啃似的的原因他大概能脑补猜到了。

  只是,有必要把我的满腔心血变成你们小俩口争斗的牺牲品吗?

  路易吭一声。

  回目光,他继续步伐。

  移动的脚,频率有点快,他真的饿。

  走了几分钟,直直走,走出了渡假村。

  傻眼。

  火大掏出手机拨出电话,一接通,路易斥責,“不是让你等在外头?竟然放我鸽子?!”

  手机里,出租车司机连忙回,“她说很急,必须先走。”

  她?

  “付钱的人是我,你却载别人?!”

  “先生,因为——”

  “路易先生,”话被截住,手机里变成女人声音。

  额筋挑动。

  “妳立马给我折回来!”

  路易低喝。

  对着另一头的,威尔森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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