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至鲜
上桌子。
这是一条很小的鱼,形状奇怪而丑陋,肚子圆鼓,让人看着不舒服。
洛伊皱了皱眉。
“这就是人间至鲜,河豚。”
“我家靠这门手艺赚过不少钱,从前最便宜的时候,都要八百一条。但后来涨到一千八的时候,终于吃死了一个人,而按照我们岛上的规矩,一旦吃死过人,就不能再做这一行了。”
河豚有毒,极毒。
只需0.5毫克的河豚毒素,便可令一个健康成年人死于全身神经麻痹。
所以加工野生河豚有极其严格的工序,先从腹部柔软处剪开,去除所有鱼子及内脏,再剥掉整张鱼皮,剖掉眼睛及鱼刺,清理完所有血迹,烹饪过程中还要烧透,否则食者必死无疑。
“我的技艺,是我家里最差的,还没有出师,就要放弃,我一直很遗憾。”
方睿姿摆了一双木筷在他面前,看着他的眼睛,有冷静,有疯狂,也有挑衅:“洛先生,我今天第一次用来招待客人,你肯赏脸吗?”
眼前这个男人,颜值顶尖,业界传奇,早已从别人口中听过无数次,今日一见,终于知道那些都不是谣言。
遇上这样的男人,陆安迪的不可自制与伤心失望,几乎理所当然。
所以她讨厌他。
就像她第一次看到这桌上的河豚。
洛伊从来没有被女人用这种眼光看过,但是在他眼里,方睿姿不算女人,而且出于某种理由,他同样不喜欢她。
他抬了抬眉:“只要我肯赏脸,你就告诉我陆安迪在哪里?”
“看心情。”方睿姿放下手肘,撑着半边脸颊,那极有英气的眉眼舒展开来,露出一个笑容,“我现在心情还不算太差。”
能压着这个男人的气焰,心情确实不算太差。
洛伊拿起筷子,夹起一片雪白的鱼肉。
如果一定要吃,那么无论河豚还是鳕鱼,对他来说都没有分别。
方睿姿看着他优雅的姿势,也感到几分佩服,因为通常越有钱的人越惜命,越出众的人越难舍下身段。
所以她说:“为了让你下菜,我就再讲个故事吧,权当赠送了。”
她说的,是她和陆安迪的故事。
“我和陆安迪,是在大一认识的,大二同专业,同宿舍。你应该知道,她对这个专业是从心底热爱的,因为一个傻气的理由……但我不是,建筑师对我来说只是一个普通的职业,不赚钱,性价比低,所以我的学习比较马虎一些,整日无所事事,还喜欢到处混。”
“我们学校旁边有个技校,那里的混子我大部分都认识,有的喝过酒认过兄弟,有的一言不合操过妈骂过娘。当然,那种场合,我是绝对不会带着陆安迪去的。”
陆安迪,就应该在学校里好好学建筑,好好画画。
她这么辛苦才换来的机会。
“但有一次,我得罪了那里势力最大的一帮混子,他们纠集了十几二十人,想在一条小巷里暗算我。他们以为我是一个人,但不巧的是,那天晚上,我是和陆安迪在一起的。”
他们是动真格的,里里外外三层四层围上来,一边猥琐残忍地狞笑,一边说着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
“那时我真的很恐惧,这些流氓什么都干得出来,那条巷子那么深,那么黑,两旁全是没人住的老房子,我们叫不到人,也跑不掉的……我不但害怕,还很后悔,为什么要带着她经过那里,那些小流氓,手里还拿着渗了摇头/丸的烈酒,想要灌我们!”
这样无论发生什么事,他们都可以诬赖是她们嗑药酒后/乱/性。这些恶毒的做法,他们都一早计划好了。
“当时我很绝望,唯一能做的,只有在退到墙角的时候,紧抱着她。”
“但是她小声对我说,睿姿,等下你赶快跑,记住,快跑,报警,叫人来!然后她就推开了我,突然冲出去,抢了一个混混酒里的酒瓶,啪的一声砸在地上,用酒瓶的尖锐划开了自己的手腕……”
睿姿,快!
方睿姿的手微微发抖,那时的陆安迪,咬着嘴唇,脸色煞白,狠狠地割向自己的手腕,不但让她震惊,也镇住了那帮混混。
她的目光看着她,她转身死命地跑出这条巷子,找到在最近的大排挡通宵聚餐的一帮同校男生,流着泪跪在地上求他们一起跟她过来,然后在来的路上报了警。
“她流着血,在自己的伤口割了几次,对那些混混说如果他们敢对她做什么,她就自杀在那里,他们一个都跑不掉!……最终那些混混没敢动她,我去到那里的时候,地上都是血,她就贴在墙角……”
她全身不停颤抖,但始终握着破碎的酒瓶,放在自己的手腕上!
那种柔弱与凌厉,让她今生难忘。
看到人来的时候,她终于支撑不住,晕倒了。
从此之后,陆安迪就是她方睿姿唯一的朋友,胜于生命的存在。
那些所谓她平时对她的照顾,比不上她关键时刻为她做过的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