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练_第11章

没到脚踝的溪水边,脱了鞋子,跨进水里,盘腿坐在了水中间。他的手搭在膝盖上,眼睛闭了起来。沈映想拍他,拍他的脸,他的手指,他的脚趾,他的膝盖,他湿了的裤子,他放在溪边的破鞋子。但他的相机落在了大殿里,他看了小艾一会儿,头也不回地走了。晚上,他回到玉松的家里,凭记忆画了张画,梅笍来书房喊他吃晚饭,一看画布上潦草的线条,问他:“你画的是哪尊佛?他在度哪条洪流里的劫难?”

  那年暑假,沈映每个星期都要去天福宫住两天,小艾也经常来,请教沈怀素这个,请教沈怀素那个,祭祀的事要问他,暑假作业的题目也要问他,天知道他怎么突然有了传承传统文化的责任感,怎么突然爱上学习,他还住在玉松那幢岌岌可危的破楼里,沈映怀疑他每天都给他那个缠人的母亲喂很多安眠药,也给他那还在喝奶粉,离不开人照顾的弟弟喂,说不定还辞了奶茶店的工作,这样他才有那么多时间,那么多精力在赤练寨和玉松往返,在赤练峰爬上爬下,潜进藏宝洞里帮沈怀素拍洞穴里的照片,去放生池喂鱼,下午沈怀素和沈映都午睡了,他不睡,他偷偷溜进沈怀素住的暗室。沈映监视他,尾随他,他在他溜出沈怀素的房间时逮住他,把他压在墙上侵犯,他发现小艾更兴奋,更容易动情,这扫了他的兴,他放过了小艾,不碰他,不拍他,只是留意着他的一举一动,任何一点改变,任何一个不会对他展露出来的表情。

  小艾的头发长得很快,他每天吃很多黑芝麻,黑豆,到了八月,他的头发长到了齐耳的程度,刘海很长了,得往后或者往两边整理才不至于挡住眼睛了。沈映回了新加坡探亲,九月九号他回来了,十号学校开学,十三号,沈怀素被人发现死在了天福宫,死因是摄入药物过量。

  葬礼由沈怀素的大姐主持,沈映以儿子的身份抬了棺,梅笍没有露面,祸不单行,沈怀素的头七才过,天福宫突发大火,整座大殿都烧塌了,赤练神君像烧毁了,暗室里的壁画更是面目全非。小艾试图冲进火场救火,被人拦住了,那年的祭祀没能办成,之后也再没办过任何祭祀。天福宫不存在了。

  沈映大学考去了上海,学法律,像高中时代一样,学习之余,他的个人生活依旧多姿多彩,但是他对组织小团体失去了兴趣,和谁都有来往,可和谁的来往都不太密切,不太深入,他认识了些摄影社的朋友,业余参加参加舍友的推理小说社的活动,周末空闲了就去养老院,残障儿童学校做做义工,他的感情生活颇充实,进校没多久,就交了个女朋友,女孩儿叫余莺莺,和他同系不同班,漂亮高挑,家境优越,追求者众多,平时也热衷公益,常年奔走在救助流浪猫狗的第一线,两人是在学校组织的一次爱心义卖会上认识的。余莺莺拍卖自己的十字绣作品,裱在巴掌大的相框里的一小幅,喊价从五百起,沈映帮学生会发下个月的志愿者活动传单,两人的摊位斜对着,一个吸引了不少男孩儿的关注,不少女孩儿的白眼,一个招致不少男孩儿女孩儿交换手机号码的请求,两人透过人群互相看到,义卖会结束,沈映请余莺莺喝咖啡,把她送到了她们宿舍楼下。

  余莺莺的朋友们都说,她和沈映趣味相投,谈天时,没人能插得进话,说玩笑话时,一唱一和,常被人说成“夫唱妇随”,余莺莺听了,不开心了,沈映就出来说,该是“妇唱夫随”,他对余莺莺可谓无微不至,尽心尽力,余莺莺半夜里突发奇想要吃芒果慕斯蛋糕,他想尽办法给她弄来;滚石来开演唱会,开演前最后一天,余莺莺说要去,沈映二话不说安排了vip票;但凡余莺莺要参加什么下午茶会,聚餐,舞会,沈映送她衣服鞋子,珠宝首饰,接送陪护,绝对是一个称职的助理兼保镖兼司机兼男友。余莺莺还很得梅笍的欢心,虽然梅笍第一次见她,就觉得这个女孩儿“大小姐脾气”太重了些,但是余莺莺的出身,相貌,学历背景,和沈映是多么的登对,多么的相配——沈映才上大学,梅笍已经着手为他寻觅合适的,恰当的,能装点门面的妻子了,再者沈映本人似乎颇能适应余莺莺不时显露出的娇气和傲慢,他尽可能的包容,尽可能的温柔,没人听他对余莺莺说过一个“不”字,没人看到他对余莺莺透出任何一丝不耐烦,拿他摄影社的朋友居小义的话说就是:“他们俩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感情上的事儿,不就是这么回事儿嘛!”

  这段看似“愿打愿挨”的感情一直维持了两年,到了沈映大三的时候,梅笍越过沈映,直接向余莺莺发出邀请,请她暑假时来玉松小住,长久没见,她很牵挂她。余莺莺欣然赴约,给她开门的是梅笍雇的佣人曾阿姨,曾阿姨在梅笍身边服侍了不少年了,她见过余莺莺,请她进屋后忙去支会沈映:“少爷,您女朋友来了。”

  沈映才起,一听,眼睛一抬,目光凛冽,曾阿姨吓了一跳,沈映随即换上微笑,披上外衣,跟着曾阿姨下了楼。

  梅笍和余莺莺已经见到了,已经说上话了,看到沈映,梅笍借了个托辞,和沈映去了厨房说悄悄话。她张罗着要给沈映和余莺莺办一场订婚宴,这么适合的女孩儿,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她希望他们毕业后就能结婚,再一年给她生个孙子,过两年再添一个丁,或者他们想移民,去美国,去加拿大都不错,移民的目的地主要看沈映的主意。沈映喝着橙汁,边听边点头,听完笑着看看梅笍,说:“那我和莺莺商量商量。”

  梅笍开心极了,拍拍儿子的手背,关切道:“不着急不着急,今天你们去看看戒指吧,要是看到喜欢的就先买好。”

  沈映还微笑着,应着声音:“嗯,不着急,不着急。”

  那天沈映确实带余莺莺去看订婚戒指了,逛了三家珠宝店,没有一只钻戒完全合余莺莺的心意,到了第四家店,沈映做主,敲定了钻石的成色,切割等级,大小,戒指款式,尺寸大小,联网一查,澳洲的分店有货,一个星期后能寄到。余莺莺挽紧了沈映的胳膊,亲了他一下。那一吻,对沈映似乎颇受用,接下去的一整个星期,他脸上的笑就没淡下去过,他陪着余莺莺在玉松游山玩水,他当导游,去了琼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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