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真勤奋

的借口,甚至自我催眠:也许向一萍不是故意丢下她,而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她临走前的动摇,被封存在丛蕾每一个孤寂的夜里,是向一萍爱她的为数不多的证据。

  ——她臆想的证据。

  经年未见,她的母亲不过问她过得好不好,不关心她经历了些什么,不在乎她的思念,用最阴暗的尺子来揣度她,认为自己找上门,只为了一个不堪的目的。

  “……放心,我不找你要钱,”丛蕾浮出一个讥诮的笑容,“萍姨。”

  向一萍坚固的盾甲被她一举刺破,有些不知所措:“那你……”

  “我就想弄清楚,我到底是不是我爸亲生的?”丛蕾破罐子破摔,索然问道。

  “当然了!”向一萍不假思索地说,语速急促,“你爸跟你说什么了?”

  她身体前倾,原本从容搭着的手指交叉握紧,竟像是禁不住要起身,丛蕾那一瞬间仿佛被打通了任督二脉,耿直的脑回路豁然绕了个弯,撒下个弥天大谎,连冷千山都被镇住了。

  丛蕾镇静地说:“但我爸说,不是。”

  “胡扯!”向一萍声音尖利,如同指甲刮过黑板,她将沙发扶手一拍,撕开了矫饰的淡定,暴露出与生俱来的刻薄本性,“他胡扯!”

  冷千山与丛蕾俱是一惊。

  *

  十六年前。

  向一萍桃李年华,正当盛放,美貌赋予了她恃靓行凶的权力,追她的男孩从街头排到巷尾,无不乞求着她的青睐,而目下无尘的向一萍,偏偏爱上了街上最帅气的混混。

  她早就忘了他的名字,只记得他穿着当年顶时髦的喇叭裤与高跟皮鞋,衬衫松松垮垮地扎进衣服里,出门前呼后拥,打起架身手了得,谁见了都得让他三分。他骑自行车经过她身边,轻佻地向她吹口哨,吹得她恼羞成怒,一颗春心化作了水。

  后来他们被共同的朋友拉去跳迪斯科,五灯球转啊转,他在大家的起哄声中,送了她一支火红的玫瑰花。

  就这样,女神下了凡尘,男人轻而易举地俘获了向一萍的心。

  他们在电影院里接吻,拖手压马路,义无反顾地坠入了爱河,爱得热烈又疯狂。他自诩前卫,走在时代开放的尖端,常能搞到国外的打口碟,在摇滚乐狂野的旋律中,与向一萍又蹦又跳,一身热汗地相拥说我爱你。

  终于有一天,两人偷食了禁果。

  这段爱情是划破夜空的流星,熠熠银光转瞬便陨落成了废石。男人不甘现状,决定离开昭市,南下打工赚钱,向一萍不愿跟他走,也挽留不了他的凌云壮志,他们忍痛分手,不久后她就听说他犯了事,被抓进了牢里。

  向一萍悲伤了一阵,很快将他当作过眼云烟,又有了新的约会对象。等到她发现自己的小腹多了不该有的赘肉,月经也消失了两个月时,才觉出事态的严重。

  向一萍怀孕了。

  向母领着向一萍来到外地的医院做检查,听闻这个噩耗,差点当场晕厥。向父是个暴力分子,若知道向一萍未婚先孕,不死也要将她打个半残。她想拿掉这个孩子,向母以死相逼阻挠她,一旦传出堕胎的丑闻,谁还敢娶她?向母终日以泪洗面,琢磨出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经熟人介绍,向一萍认识了丛丰。

  丛丰不是向一萍中意的类型,在她的众多追求者中并不起眼,追求方式亦很无聊,每天早起替她做早餐,沉闷地跟在她身后转悠,不会跳舞不会唱歌不会讲笑话,但胜在踏实体贴,深得向母的喜欢,并且劝告向一萍,过日子就得找这种男人,靠得住。

  她还想负隅顽抗,奈何肚子不等人,向一萍没有别的选择,只好不情不愿地催着丛丰结婚。人人都说丛丰捡了大运,他对她听之任之,选了最近的日子,紧锣密鼓地办起了婚礼。

  新婚当夜,丛丰喝多了酒,搂着向一萍,发誓今生今世对她好,而向一萍走投无路,不得不煞白着脸告诉他,自己怀了别人的孩子。

  妻子不是处女已是极大的耻辱,遑论她还怀了孕。娶的天仙摇身成了带着拖油瓶的“破鞋”,丛丰来不及和她同床,就被安了一顶绿色的大帽子。这大概是世界上最糟糕的新婚夜,丛丰被向一萍算计,大发雷霆,当晚走得无影无踪。

  向一萍一夜未眠,以为自己的丑事会闹得众所周知。不料第二天早上,满身烟味的丛丰回到家,干哑地对她说:“生下来,我们养这个孩子。”

  丛丰原谅了她。

  向一萍跪床大哭,心中数不尽的悔恨,那一刻,她真的想过要和丛丰过一辈子。

  生下丛蕾后,亲朋好友们纷纷祝贺丛丰喜得千金,丛丰从未对此表现出厌弃,待丛蕾就如自己的亲生女儿,只是更加努力地耕耘,希望再生一个孩子。向一萍为了报答他,安安分分地了心,两人过了好一段夫唱妇随的和睦日子。

  可惜直到丛蕾两岁,向一萍也没能怀上。夫妻俩去医院一查,发现丛丰的生育能力有问题。

  也就是说,丛丰今生都无法拥有自己的孩子。

  这个消息对丛丰无疑是五雷轰顶,向一萍却迎来了解脱,她对丛丰的愧疚荡然无存,毕竟无论自己怀不怀孕,都轮不到丛丰有孩子,说到底,大家歪瓜凑劣枣,谁也不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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