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

他好像还是没长开,眉眼中满是稚气。下巴磕破了点皮,不过已经结痂了,男孩子嘛,倒也无所谓。

  我有些矛盾,我似是不该带他来。十六七岁的光景,放在现代社会还是个上高中的孩子。然而我又觉得,他是皇子,别的孩子可以荒唐些,贪玩些,唯独他不能。他荒唐了,带坏的是整个皇室;他贪玩了,荒废的是半个朝廷。母后对他寄予重望,我又何尝不是!我毕竟是个已经死过一次的人。我的三魂七魄打轮回里走了一遭,去往了千年后的世界。如今侥幸钻了回来,却早已破损不堪,飘忽不定,不知何时何地又会离开这副躯壳。

  有的时候,我挺怕的。我怕我一睁眼,变回了那个一无是处的编剧,将这不懂事的六弟扔在了乱世之中。六弟他被母后这般溺爱,纵然有志也蹉跎。我必须让他快点成熟起来,哪怕是揠苗助长。多了些磕碰,总好过虚度一世。

  想想停停,帐内光线逐渐昏暗。我唤人为我点一盏油灯,一身着银色铠甲之人慢慢地走了进来。二话不说,先就地磕了个响头。我揉了揉眼睛,看着头盔底下那熟悉的面孔,不安地问道:“魏云朗,怎么了?”

  魏云朗将头盔摘下,又深深地俯身下去:“殿下。顺王军内乱,其属下征安将军斩杀了顺王,将头颅献予您以表愿意重新归顺朝廷。”

  轰隆一声,我的心中顿时起了一阵疾风骤雨。二哥到底把自己给作死了。不,是我终于把他给逼死了。当然,这里头有钟伯琛的八分‘努力’。从二哥被戴上了通敌叛国的帽子那时起,他的小命就已经被放在了刀尖上。

  我该说些什么?把钟伯琛叫进来臭骂一顿?闭眼祷告向父皇赔罪?还是把那杀了我二哥的将军给砍了?都不能。钟伯琛的手段再脏,也是因为忠于我;征安将军再墙头草,临阵倒戈,他的归顺等于将这场战役提前划上了休止符。我不但不能罚他,还要夸他杀的好杀的妙。

  人人身不由己,一步错,步步错;我这剧本的执笔人也只能随波逐流,待夜深人静,为二哥流了两滴泪,算是送他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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