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五十三章 新技术

p;只要新技术出台,那个所有权就是属于石景宁的。

  石景宁也不傻,他知道如果让内马一点儿好处都得不到,对方能否尽心尽力的搞研究还是个未知数,于是在合同上面加了一条,一旦研制成功,内马将享有这个显像管技术百分之十的收益。

  内马对这合同内容非常满意,再三研究之后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确认。

  李春兰和石景宁立刻联系律师,签订委托合同,请律师帮他们解决内马所欠的外债,这种事情由懂行的人来操作是最好的,可以避免钱花出去却没有办成事情。

  很快内马所欠的债务就得到了妥善的解决,李春兰和石景宁终于可以结束这趟m国之行,启程飞回国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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