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从相遇开始Ⅲ_分节阅读_19
那面镜子。
这一点,可以做一个简单的逻辑分析。
俩人扭打,碰碎镜子,镜子的碎渣有一些掉进死者裤脚的折边里。在俩人继续扭打的过程中,死者的脚踩到了镜子碎渣,脚破。好吧,镜子碎后,俩人扭打的地方马上改变,死者没有踩到镜子碎渣,也是有可能的。
林遥又把主现场的布局图打开,上面标示了每一样家具的位置。穿衣镜在门旁,对着床的右下角。假设,当时凶手背对着镜子,站在死者面前。死者挥拳打他,凶手避过,死者的拳头打在了镜子上留下少许血迹。然后,凶手必须把死者扑到。死者的脚底处于无落处状态,这才不会踩中镜子碎片。接着,凶手骑在死者的肚子上殴打他,抓着死者的头发朝着床上扯。
为什么是床?
既然凶手不在乎杀人手法,杀人过程,为什么还要固执地把死者拖上床?亦或,凶手只是想要一个更能施展手脚的空间?那卧室的地板才是最好的选择啊。
等一下!
林遥想起,姚志是先被凶手诱骗到林间。凶手将他打昏后,扛起来徒步行进约有三十分钟,到达主现场,也就是林间的小木屋里。其实,凶手大可不必非要进入屋子再行凶。林子走的深一些,照样可以杀人取脑。姚志的死亡时间,跟温雨辰巡逻时间相互错开。这说明凶手知道保安半夜巡逻的具体时间,所以,他成功地避开了温雨辰。那么,问题回来了,凶手为什么固执地要进入小屋?
就像王铮案一样。凶手为什么固执地要在床上取了死者的骨髓?
林遥再一次看尸体照片。王铮趴伏在床上,身下的床单几乎被血染红大半。尤其是头部、肩部几个位置。从血迹、痕迹两方面观察,王铮就是在床上被凶手杀害,取出脊骨。确定了这一点,林遥不得不重新审视“两起命案非同一人”的推论结果。
司徒会错么?
司徒也是人,只要是人都会犯错。况且,推论是同一凶手的结果仅仅是初步的分析,做不的数。但林遥却认为,有些话,司徒还没说。
不知道什么时候,沉睡的司徒醒了,看到林遥坐在沙发上歪着头,笔记本电脑还开着。他无奈地摇摇头,下了床拿了毯子,轻轻地盖在林遥的身上。
“吵醒你了?”林遥抱歉地说。
司徒坐在地上倚靠着林遥的双腿,他看了眼笔记本上面的资料,说:“其实,我在王铮家做的再现案发过程是错误的。”
果真么?
在以往的案件推论中司徒不是没错过,在发觉自己走了偏路的时候,司徒很快能够找到正确的路线。也不会因为错了就烦恼不已。但是这一次似乎不同。
“说说看,哪里有问题?”
“不是‘哪里’,而是从根本上。”司徒的神色沉了下来,“在我看来,凶手伪造现场这件事就是个错误。凶手将现场伪装成入室抢劫,但是有哪个抢劫犯还会吃掉屋主的骨髓?这根本起不到蒙蔽警方的作用。我不信凶手傻的连这个都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