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2章 判决秦之浩

  唐青俞审理的结果很快就出来了,众人虽已知道秦之浩必定不会好过,却都是一个没走的留下来想看着秦之浩得到应有的惩罚。

  “秦家秦之浩,行径恶劣,作恶多端,行为令人发指。

  因此本庭做出如下判决——秦之浩名下的所有财产,地契,田地,都将有一半归于秦凌,另一半归于秦家众人平分当做赔偿损失

  不容有议,立刻执行。”

  判决书立下,围观的乡亲群中爆发了一阵阵的叫好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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