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水灯躲在房间不出来,软嫩的小脸上满是泪水。要是赵玉青看到了,定是要好好心疼一番的。

  可惜赵玉青连声招呼都不打,就这样走了,这番场景必然是看不到了。

  他这样很难不让水灯伤心难受,毕竟水灯相认后回了赵家后,赵玉青是十分疼惜这个妹妹的。两人兄妹情深,此次一别,却不知何时能见。

  水灯这个世界上最在乎的就是亲人,娘走了,她就只剩舅舅和哥哥了。千辛万苦才回到赵家,和家人团聚,回来这两年,她就一直很依赖赵玉青,可是这些日子太短暂了,比和娘在一起的日子少的多得多。

  这日她犹如掉进了一个漩涡,反复自问:为什么哥哥也要离开呢?

  她头靠在床柱上,脸上还凝着泪,回来后她一粒米未进,就呆在房里。

  终究是女儿家的闺房,赵适康不敢硬闯,可作为舅舅心里还是很担心的。

  便是这会儿,叶蕊轩就来敲门了。

  “水灯妹妹,你给叶姐姐打开门吧,多少吃点东西,还真别说,你们这里的菜真是好吃,好不容易给你留了些,不吃就冷了啊,到时候吃起来就没滋没味了。”她贴心地劝道。

  水灯听闻是叶蕊轩敲门,回了神,便把书信折好,放进了枕头底下,用手抹了抹脸上的泪水,赶紧过来给她开了门。

  叶蕊轩将饭菜放在桌上,她转身瞧着这小姑娘水灵灵的眼睛都哭红了,可真真叫人令人心疼啊!

  她心想十六七岁的漂亮小姑娘真招人稀罕,哪像戏班里那个丑八怪烂粉桃,同样也是十六七岁,小粉桃模样丑不说,做派骚里骚气,看着就让人觉得矫情。

  来苏州这几日终于不用看见那个丑八怪,眼不见心为净。

  叶蕊轩也当出来玩一趟,想着这小姑娘这么伤心,就转移她的注意力,她坐到水灯旁边,便提议道:“水灯,我第一次来你们这儿,明天你带我出去逛逛罢,反正我也留不了多久,行吗?”

  水灯想着叶蕊轩辛苦护送自己回家,自己总应该尽尽地主之谊,就答应了。

  “好。”

  ……

  翌日。

  上海。

  林路昨晚被岑沅黑着脸叫去谈话,简直被吓得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

  鬼节已至,他晚上真的不想出门的。

  他压低了帽檐,今日特地来找安插的“第二张牌”。

  车停在隐蔽处,施飞岚上了林路的车。

  只见是一名英姿飒爽的女性,穿着干练的职业洋装,头发盘得干净利落,月眉星眼,面容清秀。

  她此刻却有些不悦,问道:“怎么,四爷这么急,派你来找我有事?”

  “没,没什么,就是问问沈德武那老家伙最近的动静,你们新婚,他不是打算消停一会儿吗?最近怎么又动手了。你这个小娇妻的魅力可不大啊。不好好缠着他,怎么让他还有心思忙别的事情。”林路昨天憋了一肚子气,这会儿居然还有心情和人开玩笑。

  施飞岚见他每次这副流里流气的姿态,颇为不满,面上继续冷着,“你也知道我的身份,于公我从头到尾也不过是个小秘书,有些事情我也不是很了解。”

  “哟,才刚嫁进去就调转枪头了?你这个职位可是能接触很多普通职员接触不到的东西,况且你现在是那老家伙的姨太太了,他还用防着你?”

  施飞岚听林路一口一个“老家伙”,心里有些不太舒服,“你们要的东西没这么快,既然这么不信我,何不换人?”

  她从未忘记自己的目的,又继续说道:“况且沈德武他本身心思就沉重,任何人都提防得森严戒备,他没这么容易就相信别人,你们需要的办的事情,还需要些时日。”

  说罢,她就下了车。

  林路摸了摸鼻子,最近一个个的怎么火气都这么大。

  ……

  苏州。

  水灯镇,水灯节。

  水灯虽有些闷闷不乐,可一出来就马上换了一副开心的面貌,虽然心底仍是惆怅,但出来玩不能扫人家的兴。

  水灯和叶蕊轩是傍晚时分,吃过饭才出的门。

  逛了一会儿,现在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了。

  今日是水灯节,镇上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会在这天晚上,放一盏水灯。

  当地的人在节日放水灯的这一习俗,也不知是从哪个朝代就有了的。

  不过据《吴淞志》里记载,大约明朝时期,过路旅人经此小镇,当时正值中元节,河边放着无数盏水灯,波光潋滟,灯辉熠熠,水波粼粼,甚为壮观,因此记载为水灯镇。

  放水灯,其实是为了祈福和消灾。一年也就这么一次,叶蕊轩也想凑个热闹,于是和水灯一起买了两盏水灯,点了蜡烛后,捧着走到河边,往河里放。

  今晚上镇上也特别热闹,平日里这么晚,老人家早就休息了,今日因为是节日河边聚集了不少老人带着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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