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头糖

诞生以来,他就没让这双柔软的脚走过多少路。

  不是握在手掌里暖着,就是套上跟人一样致的小红靴,然后把他抱在怀里飞来飞去。

  结果把萨沙养成现在这副娇气样,手掌和脚心都嫩得像奶猫的肉垫。

  人间之神用柔软的嘴唇去碰碰,都生怕把小王子碰伤了。

  他看着埋在被角里的半张红脸蛋,越看心里越软,手里攥着足踝不放,沿着白皙的小腿就一路吻上去。

  “这里也漂亮。”

  他笑着赞叹,吻小王子粉红的膝盖。

  “还有这里。”

  他吻小王子嫩嫩的白肚皮。

  “这里。”

  他吻小王子的心口。

  萨沙:“……哼!”

  还算会说话。

  一如既往,生来爱吃甜的金毛狗崽很没耐心,没等让他亲个痛快,就自己从被子里蹦起来,缠到男人身上要跟他接吻。

  ……他忘了自己还嫌弃男人亲过他脚脚。

  其实他俩吻技都不咋地。

  每次都是萨沙莽头莽脑撞上来,然后人间之神温柔地吻住他,一起慢慢学该怎样接吻。

  小王子蔷薇花一样的嘴唇,吻过后就会变得鲜红欲滴;所以男人总是一遍一遍吻他,好像怎么都亲不腻似的。

  他们接了一个长长的、长长的吻。

  克拉克把他放回被子上,手肘撑在小王子脑袋两侧,也不说话,只凝视他。

  萨沙被他看得浑身发热,就拿手臂遮住脸,说:“不许看我~~”

  克拉克低声:“你是我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为什么不准我看你?”

  萨沙知道,“骨中之骨,肉中之肉”出自《旧约·创世纪》,亚当第一眼见到用自己肋骨造出的夏娃,对她脱口而出。

  ——这句话意味着,他们自诞生伊始,就完全是彼此的生命,永远不可分割。

  但他想了想,自己不应当知道身体里有一根男人的肋骨,就故意抿着被吻得鲜红的嘴巴,说:

  “我不喜欢骨头和肉,喜欢当星星。”

  克拉克就侧躺下来,开始慢慢给他讲亚当夏娃的故事。

  讲到那根氪星肋骨,人间之神一只手抚上萨沙的心脏,再从心脏往下移两寸,轻声说:“它在这里。”

  萨沙:“在小氪的铅心下面。”

  克拉克一听他语气,就知道小王子大概是记恨着他那句话,不由得失笑,亲他的心口位置。

  到现在为止,对他而言。

  萨沙的心依然是看不透的铅。

  这颗铅心,终有一天,可能会变成杀人利器,也可能会变成只为他盛开的玫瑰花。

  可在那一天到来之前。

  他想试着等等看,用他灵魂里已经所剩无几、属于曾经那个明日之子的温暖,去把这颗心慢慢捂热捂软了。

  然后向他一个人打开。

  男人起身,又要去睡沙发。

  超级黏人的金毛狗崽,用手揪住他卷毛,不让他走。

  于是他只好忍住自己那点小心思,变成一个暖烘烘的人型狗窝,让萨沙团在自己怀里睡。

  萨沙团得很爽:【哎呀。金窝银窝,都不如我爹给我盘的狗窝。】

  他等克拉克睡了,又回到不知道为什么在骑个小破自行车的黑蜘蛛身边。

  给他也盘了个猫窝,这才放下心来。

  末了又去敲佩铂,跟她详细说了小蜘蛛的情况。

  他觉得托尼2号——不,是真正的托尼爸爸,会开始做些什么的。

  然后一抬眼,看见挂在墙上的披风。

  他很喜欢克拉克鲜艳的红披风。尤其在阳光底下飘扬的样子,薄薄的鲜红布料透着光,这让克拉克看起来像天神一样耀眼。

  萨沙小心翼翼从男人怀里钻出来,抱着那一大团有点暗的披风,跑到卫生间里,打算给他爹洗洗。

  小王子打着赤脚,往浴缸里倒了洗涤剂和热水,再把披风丢进去泡着。

  一开始,水还是清的。

  但到了后来,随着披风在洗涤剂中泡的时间变久。

  ——满满一缸热水,全被染红了。

  萨沙:【……这披风质量不行啊,掉色了。】

  系统:【检测完毕,是人血。】

  他当然知道是血。

  没人比他更熟悉这股淡淡的腥味了。

  可他一言不发,弯下身去捞水里的红披风,拿肥皂慢慢搓干净了,再一池一池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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