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四章 去北方

的女子,笑了笑,“其实你完全不用跟着我去北方的,春节之后我就回来了,虽然我理解你的心情。”

  男人出门了,女人可不得跟着。

  娑秋娜撇嘴,“你是不是想得太美了,臭不要脸了啊。”

  你以为我想去北方?

  还不是夫饶意思,夫人隐晦的了,乌尔莎等六个女子死士虽然也可以照顾大官人,但毕竟不擅长照顾人,而且以乌尔莎为代表,这些女子对黄昏是言听计从,唯有你娑秋娜可以强势一些,得跟着去北方盯着大官人,免得他去花酒地。

  家里很多,够你吃,外面绝对不校

  想想就脏。

  这大概是徐妙锦最后的倔强了。

  娑秋娜其实是想去北方的。

  她喜欢大明,她觉得这片锦绣河山怎么看都看不够,与其待在应发霉,还不如跟着大官人在这大好山河里走一圈。

  美景怡人心。

  至于这一圈会不会再被大官人吃几回,重要吗?

  一回是吃,两回也一样。

  何况自中秋之夜后,娑秋娜确信,自己心里对黄昏的欢喜,就是爱情的萌芽,她觉得自己是有点爱上那个人了。

  女人就是这么简单,欢喜了,爱上了,那就睡吧。

  爱情的最终不就是那一场贪欢吗?

  黄昏哪里知道娑秋娜的这一番心绪变化啊,还在绞尽脑汁的想这一次要怎么想办法和娑秋娜芙蓉帐暖玉生烟,而且必须超过三秒。

  此事也不急,实在精虫上脑,还有体贴的乌尔莎。

  或者……

  其余五个女子死士也很好嘛,各种型号的迪丽热巴古力娜扎,新鲜感十足,而且都有媚术,也是享受的事情,至于感情……先上床后培养,我不介意。

  真的。

  和黄昏想的不一样,出行北方入住第一座大城的第一夜,娑秋娜身体不适,早早的就睡了,他还没去找乌尔莎,乌尔莎先来了。

  而且一来就直接八爪鱼一样缠上了黄昏。

  食髓知味。

  这个词大概就是这么来的。

  黄昏当然无所畏惧。

  战个痛快。

  是以风声雨声让住在隔壁的娑秋娜无语了一夜,才知道乌尔莎声音这么浪而且大啊,难怪在安南会被人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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