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番外·不归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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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2017年的冬天,盛苒只身一人, 住在台北。

  以潮湿为标签, 这是一座可以用脚丈量的城市。冬雨连绵, 她频频回忆起初中地理书上的句子, 亚热带季风气候,冬季温暖, 雨量偏多。

  与她合租公寓的女孩儿叫杜蘅, 是个内陆的北方人, 平日里大大咧咧, 无话不谈, 什么都爱同她分享。

  下雨又没有课的时候, 空气潮湿,盛苒就也安安静静,与她共享一只耳机。

  那些日子刚到台北,她混沌地爱着林夕,天底下求而不得的人都是同一副模样,句子写得热烈又无畏, 像是得了失心疯。

  但凡未得到/但凡是过去/总是最登对

  欢喜伤悲老病生死/说不上传奇

  恨台上卿卿或台下我我/不是我跟你

  ……

  荤素不忌, 她听得热泪, 每句词都好像在唱自己。

  杜蘅扯下耳机,眉头皱起来,眼中浮起天真的困惑:“林夕为什么这么惨?”

  盛苒微怔, 然后笑。

  她想起很久很久之前, 沈稚子也曾经用这样的语气, 像模像样地指责她:想点儿好的不行么?你思想怎么这么阴暗?

  于是她敛眸,轻声答:“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谁都没办法。”

  窗外雨声骤急,今夜台风过境。

  杜蘅放下耳机,手指无意拂过她的指尖,为冰凉的触感惊叹出声。她嘟嘟囔囔地爬起来,一边为她倒热巧克力,一边耸着鼻子摇头:“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很容易滋生负面情绪的。你真应该多出去看一看,我们学校那么多青年才俊。”

  杜蘅没听过她的故事,但也断断续续地了解到,她曾有过一段不太容易放下的旧情。

  年少的恋人总是难以忘怀,她能明白,也能理解。

  折身将热巧克力递出去,盛苒低眉接过,温声道谢。这个角度,她看到女生白皙的耳垂,盈盈润润的,像成色上乘的羊脂白玉。

  大概是为好友不甘,杜蘅心里突然涌起一股恨铁不成钢:“不跟身边的人谈恋爱也没关系啊,转移一下注意力,去网上吸小哥哥也一样。”

  提到小哥哥,她突然变得鬼鬼祟祟。

  抱着手机钻进毯子,杜蘅献宝似的调出相册里的图:“你看,国内最近成立了好多偶像组合,男孩子们一个赛过一个地好看。”

  “我喜欢好多人,在那些人里,就最喜欢他。”

  “他的眼睛真的好漂亮好漂亮——”

  视线扫过手机屏幕,盛苒默不作声,两手端着热巧克力,心里几乎是有预感的。

  杜蘅手指微动,沈湛的脸就这么猝不及防,出现在她眼前。

  隔着一道屏幕,他对她笑。

  比记忆里的年少时代更加耀眼,沈湛的桃花眼在很久之后,成了粉丝们追捧的记忆点。那眼笑起来是有光的,简直让天地万物齐齐失色,隔着屏幕也能感受到蓬勃的朝气。

  “是很帅啊。”良久,盛苒语气平静地发出感慨,不着痕迹,笑着接茬,“可惜我没有少女心,也没力气追星了。”

  风带着雨珠,噼里啪啦地打在窗玻璃上。

  杜蘅喋喋不休,她的注意力慢慢偏移,看着窗外蔓延的水汽,不受控制地开始走神。

  那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

  沈湛还不是少女们手机里的新生偶像,他带着她满世界乱跑,在圣地亚哥跳伞,在拉斯维加斯跨年,在太平山顶看夜景。

  印象最深仍是香港,维多利亚港一眼望去纸醉金迷,排队坐缆车的人又多又杂。

  入夜之后山风凛冽,他打开大衣把她裹进怀中,将她的下巴按在自己的胸口。

  “好冷啊。”他一边叹息,一边笑着握住她的手,放进他的口袋,“我们都是小动物,应该抱在一起互相取暖。”

  那时盛苒静悄悄的,没有说话。

  可她从他胸前抬起头,看到的,就是那样一双眼。

  漂亮的,温柔的,带笑的,比寒星还要明亮。

  那么那么耀眼。

  后来她一个人生活,也不是没再爬过山。

  可台北的繁华只有一隅,她偶尔感到冷清,还是会怀念少年的体温。

  但也是隔了这么多年,她才明白,那些热闹和温柔,其实全都是他一个人的。

  连同那道体温,都不属于她。

  二、

  2010年,盛苒十七岁,读高三。

  她的好友在这年为一个神仙似的男生发了疯,观星的车在研究所停下,全车人都下去了,只有她还在磨磨蹭蹭,不肯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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