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

  食指摇着头。

  “食指两人?食指…食指…”

  小指再一次露出了童稚,或许这才是小指的本来面目。

  “再算算,我,是两人。”

  食指依然摇了摇头,生硬的声音就像生锈了的机器。

  让小指有一种心口被抓的难受。

  他突然发现,站在他身后的不是食指,而是一个陌生人。

  或者说食指本来就是一个陌生人,他们从来都不知道食指在想什么。

  世上最可怕的不是妖魔鬼怪,而是一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你以为你了解他在想什么,他在做什么。

  到最后,你才发觉你根本不了解他,甚至于从来就没认知过他。

  这才是最恐怖,最可怕的。

  恐怖的是人心,可怕的思想!

  人的思想有多远,人的心就有多深!

  指想笑,想大笑。

  他觉得面前的三人和拇指一样,都是白痴!

  杀人最多的不是食指,而是指!剑法最强的不是拇指,也是指!

  只有他才配得上杀人,只有他才配得上用剑。

  他们不配,就连大红袍都不配。

  他自傲,他张狂。

  他有这个资格,也有这个能力。

  为一个死人而争执?指不屑,指想笑。

  可是,自己为什么笑不出声音?

  为什么?

  等到指明白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倒下了。

  他的太阳穴上有一个细小的红点,不仔细看根本看不见的红点。

  没人看清楚食指是什么时候出手,是怎么出手的。

  但是,食指出手,指死了。

  “为什么要杀他?”

  提问的不是心智不全的小指,而是如流云顺水般宁静的无名指。

  “因为他不配!”

  “不配什么?”

  “不配用剑,不配杀人,不配正面看大红袍的脸。”

  食指看着躺在地上,两眼死鱼一样外凸,满脸不可思议的指,生硬的说道:“大红袍讨厌别人看他的脸,而他却违反了大红袍的游戏规则。”

  无名指沉默。

  小指沉默。

  小指突然有一个很奇怪的想法。

  他很敏感,他怀疑食指杀人的动机。

  食指他到底是谁?

  可是这却又很好笑,杀人也有动机?

  杀人也有理由?

  杀人也有借口?

  圆月就如同被天狗咬了一口,非常难看的划出一道月弯,使得原本润滑如丝的明月,缺少了圆润的美感。

  丑陋的月牙,丑陋的监察院。

  除了喜欢听曲之外,陈萍萍还喜欢鲜花。

  他住的地方就是一片花海,一座花城。

  在不同的时节,这里总是有不同的鲜花盛开。

  他总是住在花开得最盛的地方。

  四季如春!

  这就是陈园,京外最美丽的地方。

  京外有潭绿水湖,湖水绿如蓝。

  只可惜现在还未入春,湖畔还没有垂柳,湖却有一条小船。

  夜已深。

  船上有酒有菜,还有一张琴,一枰棋,一卷书,一个舞伶。

  陈萍萍喜欢绿水湖,小范大人也喜欢绿水湖。

  湖的四周看不到什么巡哨的园丁,安静得令人觉得这个地方毫无戒备。

  范闲当然不会有这种错觉,他懂得“汤包的汤,永远裹在皮里”这个道理。

  如此诗情画意的小湖旁,若是三步一兵,五步一卒,他反而会看轻监察院。

  像陈萍萍这种人,绝不会将自己的实力轻易的流露出来。

  “你最好能令敌人低估你的力量,否则你就最好不要有敌人。”

  陈萍萍有手指沾了沾绿水湖的湖水,望着一片墨蓝,叹了口气,继续说道:“身有残疾的人就是这样,虽然脚踩不到,就总希望自己的手能够摸到一些。”

  说完,食指和指之间的白棋发出一声清脆的声音,牢牢地钉在了棋盘之上。

  与他推枰的是范闲,脸上挂满了微笑,却静的像绿水湖一样的范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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