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狼狈

>   本来……就喜欢。

  哪怕这份情愫并不浓重,甚至浅薄,却也在美食城遇到她的那一刻,喜悦破土而出。

  好感开始无限放大,小苗长成大树,原来重新遇到她会让他这么高兴。

  她写字的时候喜欢咬笔帽,笔袋里的每一支笔都被她咬过;她不喜欢带伞但喜欢穿雨衣,透明的黄色雨衣穿在她身上特别可爱;她的钱老是到处乱放,好几次掉在地上都是他给捡起来放进了桌肚;她抗拒在南水镇交朋友并不是讨厌,而是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离开……

  这些,穆珀都知道。

  因为讨厌她的特别,所以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把目光放在她的身上。

  这就是喜欢。

  喜欢是不舍得花掉她给的一千块,喜欢是分开后还想着给她发新年快乐,喜欢是偶遇时会不受控制地跟在她身后,喜欢是——

  她说结婚就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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