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二章

了敲桌面,“单纯的卖--淫,如果不是组织卖--淫,是不属于刑事犯罪的,只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

  成瑶这一刻终于能确定了,以钱恒这个记仇的性格,并不是自己狗屎运才幸运地分到了他的团队,这分明是他为了报复,为了更好地奴役自己,才选择了自己啊!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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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剧场】

  主持人阿斐:请问你在律所见到你钱par后第一印象是什么?

  成瑶:像鸭的律师。

  主持人阿斐:那你后来改变这种偏见了吗?

  成瑶:改了。

  主持人阿斐:那新印象是?

  成瑶(面无表情):像律师的鸭。

  钱恒微笑:她指的是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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