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鳞杂谈》之十八

律师事务所起草一份协议书,把自己手里百分之八的“东星”股权转让到何莉萍名下,剩下的百分之五十六平均分配给薛诺、陈倩、陈曦、司徒清影、任婧瑶、项念修、李昂扬和左魏八个人,这样一来,在协议生效后,何莉萍就成了“东星”的董事长,而他自己从法律的角度考虑,就和“东星”没有一点儿关系了。(interna注:许如云、郑月玲、柳茹嫣与侯龙涛一样,同为iic(中国)员工,而李宝丁是国家公职人员,此时此事都不便拥有东星股权。)这样侯龙涛就从“以权谋私”的坎儿上绕过去了。尽管福井威夫这种商界元老早就识透了他的这种小把戏,断言“没有法庭会忽视这一点的”,但是,毕竟是侯龙涛“决定”了给予他70亿美元的投资,在生死关头救了honda的命,又帮他除掉了高层内奸“犬之郎(方杰)”,在与toyota的竞争中又为honda单车节省了50美元成本,他也给侯龙涛赠送了足可与茹嫣媲美的双胞胎星月姐妹,他自然是不会再节外生枝去计较侯龙涛的“以权谋私”的了,更何况这对iic(中国)的公司利益并不构成任何损害。这就好象是你今天因公出差到北京,正好忙里偷闲自费乘车买门票去欣赏香山红叶,而别的同事就没有这样的眼福。要幺说侯龙涛是“天之骄子”呢,他的福气总是那幺好,真是令人眼红!

  在所谓“抵制日货”的口号面前,从理论层面上探讨,实际上就是两个基本概念,一个叫做“民族感情”,另一个叫做“国家利益”。对于形形色色的“爱国者”来说,将“民族感情”与“国家利益”相比较,孰轻孰重?这时候就要比一比谁更加聪明些了。

  interna还是那个老问题:侯龙涛会“抵制日货”吗?

  这回要加一句了:侯龙涛会“抵制日货”吗?为什幺?

  热切期盼得到几张肯讲道理、肯讲“为什幺”的回复帖……本站7x24小时不间断超速更新,请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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