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随它去吧

  听着劲爆的酒吧音乐,看着变换闪烁的灯光,疯狂扭动腰肢的人们,不一会儿的功夫,张野已经几杯白兰地下肚,人也有些飘飘然起来。

  张野这几年来,一直挺喜欢这种喝醉之后的感觉。

  也就在这个时候,阿信穿着演出的服装,快步走过来了。

  阿信是个摇滚歌手,头上顶着个爆炸性的鸟窝,饱经风霜的脸上,充满了沧桑的感觉。

  其实,他的年纪不过二十八而已,但是看起来就跟三十多岁一样。

  阿信在张野旁边坐下,闻着张野呼出来的充满究竟的味道,奇道:“哥们,你今晚喝了不少吧?”

  “十分钟,三杯白兰地,不加冰块。”阿城在旁边说道。

  阿信张大嘴巴,不可思议道:“张野,你今天是要自杀,还是怎么着?”

  “老子特么可是堂堂的……我特么怎么可能为了个女人去自杀!”张野死鸭子嘴硬道,神志应该还是清醒的。

  阿信笑道:“看来,你应该是已经知道,黄莺去‘竖店’拍戏的事情,才会心情不好的吧?”

  “黄莺走了?”张野奇道。

  “还没有,就这个礼拜要走啊!你不知道?”阿信奇道。

  “她走不走,关我屁事!”张野说道,“草泥马,走吧,一个个都特么走吧!老子一个人最清静。”

  “哥们,你是不是醉了?”阿信拍了拍张野,问道。

  “没有。我就骂两句不行啊?阿城,给阿信来一杯白兰地,我请客!”张野说道。

  “别再喝了!你真想喝醉啊?”阿信连忙说道,“我待会儿还要演出呢!我看你现在心情这么不好,要不要跟我一起上台去玩玩?”

  “可以吗?”张野眼睛立刻亮起来了。

  “以你的水平,怎么不可以了?”阿信笑道,“走吧!”

  张野立刻丢下手里的酒杯,跟着阿信就走。

  阿信很多年前就组建了一个叫做“禽兽”乐队,在乌有市是最有名的乐队。

  其实,阿信是一个天才的歌手,作曲能力十分了得。要不是他心高气傲,一心就想要做自己的音乐的话,不知道有多少制作公司曾经想要跟他签约。

  二人上了舞台,张野从阿信手中接过吉他,对阿信的乐队成员说道:“来首《let-it-be》。”(随它去吧)

  众人点了点头,灯光打过来,张野拉过一张高脚椅坐上去,调整好唛的高度。

  张野的修长的手指,开始在吉他的弦上拨动。

  他的略带沙哑,却显得浑厚的嗓音响起:<-be.

  and-in-my-hour-of-darkness

  ……

  随着张野那富有特殊的嗓音,以及十分纯正的美式英语出现,很多阿信的粉丝才发现,现在主唱的人不是阿信,而是一个身穿笔挺西装,长的很帅气的帅哥。

  大家的注意力都被吸引过去,舞池那边跳舞的人们也纷纷停下来,好奇地看向张野那边。

  一时间,整个酒吧里面变得鸦雀无声。

  张野的手指轻轻拨动琴弦,美妙的音符一个接一个飞出来,很多人也都被吸引住。

  特别是张野的嗓音略粗哑,使得感情中带上一丝忧伤和落寞,听起来让人十分动容。

  很多女客人一下子被张野的演唱所吸引,纷纷在心里猜测,这个帅哥究竟是何许人也,怎么歌唱得如此之好。

  这个时候,酒吧的过道那边一道靓丽又美艳的人影,也被吸引过来。

  美女看到舞台上面献唱的张野的时候,不由得一愣,叹道:“居然是他!想不到他的哥唱的这么好!”

  原本只是过来看一眼的美女,这时候也舍不得走了。

  她靠在墙边上,静静的看着舞台上的张野,身子跟着节奏微微的动着,已经被彻底吸引。

  其实,张野会唱歌的事情,说起来十分诡异。

  他以前根本不会唱歌,绝对的音痴一枚。但是,自从心脏移植之后,他有一天突然发现,自己居然无师自通地会弹奏各种乐器不说,连唱歌都十分精通!

  后来,张野更是惊讶的发现,他原本说的是英伦腔的英语,现在居然成了米国腔了?

  然后,他又发现,自己本来就掌握的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的基础上,居然莫名其妙地会讲俄语、阿拉伯语和意大利语。

  这一切的改变,当然让张野非常惊讶。

  经过一帮医生的会诊后,有的认为,这可能是因为张野经过心脏移植手术,导致大脑的某些潜能被激发出来的缘故;

  有的人则认为,可能是那颗心脏原本主人的能力,也随着心脏一起被移植到张野的身上。

  ……

  总之,那些专家为此争论不休,最终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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