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被抓进精神病院

被污蔑进来的,但我比你惨。那些人啊想我在这里住一辈子,你至少有个盼头。”

  “住一辈子?你犯什么错了对方这么狠心?”

  在精神病院住一辈子,比在监狱住要痛苦得多,监狱至少每天下午能出去操场看看太阳,而这里是完全不见天日的,更别提监狱都是正常人而这里的都是臭熏熏的疯子了。

  对面的男人很久没说话,我正要说些什么的时候,他开口了。

  “还不是年少不懂事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进来了才知道这世上的法都是给平民设置的,顶尖那小部分人的想你死根本就不用顾忌什么,跟捏死只蚂蚁一样。”

  我无言以对。

  确实是这样,有权有势的人根本不用顾忌法这个字。

  就像蒋靖州抓我进来,出去后就算我去找律师也不会有人敢接这个案子,随时还会被诬陷反咬一口,也不难怪由古至今才会有那么一句话,民不与富斗。

  “算了别说我这事了,想知道你对面那女人怎么疯的吗?说起来够你震撼的。”

  我转头看着对面那正啃咬着铁柱的疯女人,转头问,“怎么疯的?”

  “她妈在她十岁的时候改嫁了,她继父要搞她她哭着告诉她妈,谁知道她妈还帮她继父绑住她在椅子上脱她裤子给那畜生继父搞,日子长了就得精神病了,好像是十五还是十六岁,到村里门诊流了个孩子后彻底疯了,拿起把刀把她继父继母给杀了,还到街上去砍人。”

  “于是便被送到了这里来,是个可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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