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普斯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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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秋风寒,初冬在望。

  东方刚刚翻出一丝鱼肚皮,普斯便习惯性睁开眼睛。他眼神茫然了一秒钟,随即一个鲤鱼打挺弹坐起来。

  他打开破旧房门,却发现饭桌上已经摆上了清蒸地瓜。

  母亲正坐在桌子旁,缝缝补补着旧衣衫。

  “醒了?赶紧去把头发洗一下,看看你头发乱跟鸡窝似的,要是被法师老爷看到了,肯定不高兴。”

  “啊?又乱了?昨晚我明明才洗过。”

  普斯抱怨一句,脚步不停的冲进院子,打水洗漱起来。

  九秋水冷,打在脸上头上,冰得人直打颤,但普斯却火热在心里。

  因为今天,将是他面试【魔法之森】的日子,如果他能进【魔法之森】,用他母亲的话来说,他这辈子就发达了。

  从此以后,就是“老爷”了。

  这由不得普斯不重视!

  吃过清蒸地瓜,普斯穿上母亲卖了银镯子买来的新衣衫,激动得双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

  说实话,他本来不同意母亲卖银镯子的。

  他清晰记得小时候,父亲要卖这银镯子买酒吃,为了保下这个银镯子,母亲一口咬在父亲手上,为此一颗槽牙都被父亲打掉了。

  从那时候起,他就知道这个银镯子是母亲的命根子。

  但这次母亲还是倔强的卖了银镯子,只为了给他换身漂亮衣服。

  用他母亲的话来说:“普斯,你要记住,人这一辈子能改变命运的机会不多,女人还能靠一次出嫁,你是男人,你什么机会都没有,这次不争,你以后可能一辈子都要烂在这里。”

  正是这话,令普斯不再反对。

  “不要给自己压力,贵族老爷问啥,你就老老实实说啥?老爷要是丢把剑给你,叫你捅心脏,记住了,不要犹豫,往胸口中间捅。记住了,是中间,别偏了。”

  出发前,母亲低声传授着这辈子最宝贵的经验。

  “我知道了。”

  “去吧!”

  普斯点了点头,深深吸了一口气,昂首挺胸踏出家门。

  一身新衣服,令他和这座贫民窟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一路上,尽是街坊邻里惊讶的眼神。

  普斯有些享受这些眼神,又感到巨大压力。

  快要走出巷子的时候,他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愕然发现,母亲还站在门前,直直的看着他。

  看到他回头,还向外挑了挑手背,示意他“快去吧!”

  普斯咬了咬后槽牙,毅然决然的离开了贫民窟。

  清晨的威利斯,一如既往的热闹。

  年幼的學徒们,追逐打闹着穿街而过,不时引来训斥之声。

  长街两边各种早点摊子,飘着诱人香气,勾人口水直流。

  不时有任务傍身的佣兵们,披甲执锐,押解着盖着厚厚油布的车马,向城外走去。

  当然了,还有大量口音陌生的外地人,涌入大街,寻找工作。

  普斯从来没有这么细心的观察过长街。

  以前他总是很忙,形色匆匆,害怕被雇主借口迟到,扣了工钱。

  直到今天,他才突然意识到,威利斯城变了。

  似乎变得更热闹了。

  也对,论坛上说了,现在好多乡下人,學个燃烧之手,就敢自诩魔法师,跑来城里闯荡。

  殊不知,现在佣兵团招人标准,都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使节出行,行人避让!”

  长街尽头,突然传来贵族式长声吆喝。

  普斯闻声连忙走到路边避让。

  不止他,长街上所有人都在避让。

  甚至连行动不易的佣兵们,也约束着车马,向路边靠拢,让出道路。

  没多久,一支身披银色铠甲的独角兽骑兵,整齐走来,嘚嘚嘚的马蹄声,宛若鼓点,落在长街上。

  在骑兵中间,保护着数辆密封马车,显然是大人物的座驾。

  “这些都是什么人?”

  街边的外乡人们,一脸羡慕而畏惧的看着缓缓驶过的骑兵。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看到那马车上的竖琴标志没?那是维爱斯的使团!”

  威利斯市民们,一脸傲慢的回答着外乡人的惊讶,展示着身为帝都之民的非凡见识。

  “维爱斯?那是哪里?”

  “这你都不知道?音乐女神阿芙诺拉的地上神国!听说都是一群宁愿不吃饭,也要唱歌的疯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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