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实验设备

事,怕是跟《求医》一样让人难受……”郑维新有些失落,然后就仔细看了起来。

  《流浪记》写的,是一个无父无母,在外面流浪的孤儿。

  这个孤儿名叫豆豆,他一开始其实有个幸福的家,可惜遇到了土匪,父母都没了,他就开始要饭为生。

  而故事的开头,是他一路来到了上海,见到了这个繁华的城市。

  这个故事,是穆琼看到那个死在大年夜的孩子之后写的,他写这个豆豆的时候,总是想起那个孩子。

  他想写的是流浪儿童艰难的生活,偏又希望自己笔下的豆豆能过得开心愉快过得好。

  因此,豆豆是一个个特别开朗的流浪儿童,他跟其他那些流浪的孩子都不一样,他总能在艰苦的生活里,找出不一样的乐趣来。

  穆琼是从夏天开始写的,天气热的很,刚到上海的豆豆被晒得难受,就摘了柳条,编了一个柳条帽子戴在自己头上,兴致勃勃地逛起上海来……

  这篇文写得非常欢快,豆豆的想法更是与众不同。

  他很饿,不得不去翻找别人扔掉的东西,从中寻找食物,但他称呼自己的这种行为为“找宝贝”。

  他晚上住在桥洞里,被蚊子叮咬,但一点不生气,反而对蚊子道:“我还饿着肚子,你们倒是先吃饱了!真羡慕你们!”

  报纸上,依旧只刊登了三千字,而这短短三千字,就已经给读者展现了一个聪明伶俐,乐观开朗的流浪儿童。

  而恰恰就是这样一个孩子,反而更让人心疼。

  这孩子一直在挨饿。

  郑维新看完一遍,又看了第二遍。

  “我昨天看了《我在百年后》,当时觉得楼玉宇的文虽好,但比不上《我在百年后》,可现在……我又觉得他写地小说更好。”郑维新的一个同学道。

  “我倒不觉得,依我看,还是《我在百年后》更好一些,天幸的文风用词非常特别,可不是随便哪个人就能写出来的!当然,楼玉宇的文虽然比不上他的,但跟别人比,已经非常好了。”

  “这篇《流浪记》给我的感觉,跟《留学》有点像。”

  “我也这样觉得,看《留学》,我仿佛经历了江振国的人生,看《求医》,看到的却只是被撕开的残酷现实,但这《流浪记》……它又让我开始经历豆豆的人生。”

  ……

  这些人的议论,穆琼并不知道,但他要是知道,一定会告诉这些人,这是因为代入感的问题。

  《留学》是一部代入感挺强的小说,但《求医》不是,而现在这篇《流浪记》……它的代入感,兴许比《留学》还要强一点。

  这个故事,是完全从豆豆的角度去写的。

  穆琼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是在从豆豆的角度去看这个世界。

  穆琼已经写了两篇文了,拥有很多粉丝,不过他的新文到底刚开始刊登,开头又没有什么爆点,因此大家虽然看了,但没有讨论太多。

  倒是《求医》和《我在百年后》,讨论的人越来越多了。

  今天的报纸上,甚至还刊登了某位知名人士写的这两篇文的读后感,这位在自己写的文章里,将《求医》和《我在百年后》都狠狠地夸了一番,号召大家都去看。

  穆琼的生活环境其实挺封闭的,他接触的人就只有那么几个,可就算这样,他还是听到了很多夸奖,也看到了很多。

  他在现代的时候,小说写的很不错,得了不少奖项,在网上也有很多评论,但这样被人喜欢,却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穆琼定了定心神,就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继续写起《流浪记》来。

  既然大家喜欢,那他一定要多写一点,让更多人的可以看到。

  穆琼这一写,就一直写到了中午。

  吃午饭的时间到了,冯小丫在外面敲响了钟声,孩子们一窝蜂地往外跑去。

  穆琼拿着带来的菜,也往外走去。

  他今天带的菜是酱鸭,也就没有提前让冯小丫蒸热。

  学校食堂那边,很多学生正在盛饭盛汤,见到他,他们纷纷打招呼:“穆老师好!”

  “你们好。”穆琼朝着他们笑笑,走进食堂。

  食堂里面放了桌子,学校的老师全都坐在桌边。

  最初只有穆琼和钟老师在学校里吃饭,其他老师都是去外面买饭吃的,但后来魏亭来了,跟他们一起吃,再后来盛朝辉也开始跟他们一起吃……慢慢的,所有的老师就都在学校里吃饭了。

  每个人都会带带不同的菜来学校,放在一起吃,竟也能吃得非常丰盛。

  比如今天,钟老师带了两个炒青菜,穆琼带了酱鸭,盛朝辉带了油豆腐烧肉还有咸肉竹笋汤,还有别的老师带了炒鸡蛋什么的……一桌子菜看着就让人胃口大开。

  而除了这些,冯小丫还端了一碗鸡蛋咸菜汤过来,又切了半只白斩鸡。

  按着穆琼的交代,她现在做荤菜不是白水煮鸡就是白水煮肉,吃着还挺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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