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5月27日 暴雨 晓作狂霖晚又晴

下完全变了模样。

  画作里的人就如同照片一般栩栩如生,不管是发丝还是衣服上的褶皱,都精细的让人难以置信。

  而俏俏端坐在画作前面,看上去居然还有点不太满意?

  “你这也太离谱了吧?”宋北云前后左右仔细看了几圈:“不科学啊。”

  “是不够好,撕了撕了。”

  俏俏不满意的伸手要去毁掉这幅画,但却眼明手快的宋北云一把给拦住了:“我都怀疑你是不是下辈子叫达芬奇了,你可别撕了……就它,一千年以后能让你在纽约买个写字楼。”

  俏俏:“???”

  宋北云没解释到底谁是达芬奇也没有说纽约是个什么地方,只是不断的注视着这张俏俏认为还不够完美的画作。

  说实话,宋北云真的看不出来哪里有问题,真的是那种超写实的作品,离近了还能看到笔刷的痕迹,可是稍微远一点就真的像是一张影楼里拍出来的艺术照。

  就这么说吧,在上辈子时,宋北云残疾以前去看过一场冷军的油画展,当时那油画上的细节可以说是让人叹为观止,甚至可以和照相机五五开。但即便是那样,宋北云觉得今天俏俏给他带来的震撼绝对远超当时看展览时的感受。

  要知道这是一千多年前啊!这是第一幅油画啊!这是人类第一次以这个方式进行艺术创作啊!而且还诞生在一个完全没有经过艺术教育连字都是自己一个一个教出来的十几岁的女孩子的手上啊!

  服了,真的服了。怪不得人家都说天赋远比勤奋重要,就俏俏这个天赋能力,宋北云觉得自己专心致志画油画三十年未必能达到她这初学者的高度。

  虽说自己的画工绝对不差,解剖图也好、机械制图也好,但那些跟油画完全是两个领域的东西,这大刷子上去,谁特么还管细节啊。

  可俏俏却完全不一样,她真的是又快又好,就是那种天生对线条、色彩以及透视的敏感,这绝对绝对是道:“你先去找玉生哥,这里我来照应着吧。”

  “行行行,你别招惹这家伙啊,她母夜叉本叉。”宋北云嘱咐一声,就走出门外,顺手还关上了门。

  可刚出去没多久,就见巧云姐匆匆跑来,她焦急问道:“小姐在这吗?”

  “在呢。”宋北云没好气的说道:“出了什么事啊,把她给气成那样。”

  “唉……”巧云叹了口气:“等会子细细跟你讲,我先去寻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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